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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易天股份: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15  

证券代码:300812          证券简称:易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3、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社区沙井南环路 446 号星展广场
1 栋 A 座 401,易天股份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高军鹏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140 人,代表股份 66,343,7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7.3319%。

    其中: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 人,代表股份
65,989,6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79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33 人,代表股份 354,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52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本公告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且非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3 人,代表股份 354,12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3 人,代表股份 354,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526%。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6,277,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4%;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1%;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8,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340%;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597%;弃权 1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063%。

    表决结果:胡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6,279,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9%;反对 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7%;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本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141%;反对 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770%;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89%。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6,279,3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9%;反对 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7%;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3%。本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9,7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8141%;反对 4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770%;弃权 18,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89%。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6,290,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1%;反对 4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2%;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0333%;反对 4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969%;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97%。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6,290,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4%;反对 4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4%;弃权 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0,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921%;反对 4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557%;弃权 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21%。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6,288,2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3%;反对 4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4%;弃权 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8,6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3273%;反对 4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557%;弃权 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69%。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6,281,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5%;反对 5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7%;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2,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918%;反对 5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384%;弃权 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697%。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6,290,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91%;反对 4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4%;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本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0,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356%;反对 4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557%;弃权 1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086%。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6,26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47%;反对 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6%;弃权 2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71,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334%;反对 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079%;弃权 2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587%。

    5、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6,291,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9%;反对 4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4%;弃权 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本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
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2,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722%;反对 4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557%;弃权 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72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易
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