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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耐普矿机: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4-03-29  

证券代码:300818            证券简称:耐普矿机         公告编号:2024-030
债券代码:123127            债券简称:耐普转债

                      江 西 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
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
释第 16 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
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 会 计 政策变 更概 述

    1、变更原因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保持企业
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7 号》,公司根据财政部要求相应变更会计政策。

    2、变更适用日期

    解释第 16 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
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 2022 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
理; 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
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解释第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
司未提前开始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解释第 16 号、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
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 会 计 政策变 更对 公司的 影响

    (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影响

    1、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第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第 16 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
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第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
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根据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本公
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

        项目        调整前 2022 年 1 月 1 日   累积影响金额   调整后 2022 年 1 月 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6,452,215.42     194,806.94               6,647,022.36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889,309.34       277,230.78             24,166,540.12

 盈余公积                   68,713,441.65        -4,363.41             68,709,078.24

 未分配利润                563,575,346.71       -78,060.43            563,497,286.28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影响

     项目         调整前 2022 年 1 月 1 日   累积影响金额    调整后 2022 年 1 月 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6,282,309.10       54,555.09               6,336,864.19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865,916.92        98,189.20             23,964,106.12

 盈余公积                   68,713,441.65        -4,363.41             68,709,078.24

 未分配利润                595,058,478.65       -39,270.70            595,019,207.95


    2、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至解释施行日(2022 年 12 月 13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第 16 号的单项
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
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进行处理。根据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
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影响

     资产负债表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789,997.28         1,326,330.56         13,116,327.84

 递延所得税负债              29,248,500.03         1,413,098.25        30,661,598.28

 盈余公积                    82,786,132.78             -6,305.01       82,779,827.77

 未分配利润                 683,830,949.45           -80,462.68       683,750,486.77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影响

     资产负债表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8,945,301.97         1,033,167.06          9,978,469.03

 递延所得税负债              28,524,975.44         1,096,217.18        29,621,192.62

 盈余公积                    82,786,132.78             -6,305.01       82,779,827.77
 未分配利润               721,712,698.86          -56,745.11   721,655,953.75


    3、根据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本公司对损益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1)合并利润表影响

     损益表                                 2022 年度

      项目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所得税费用            21,678,401.22               4,343.85    21,682,745.07


    (2)母公司利润表影响

     损益表                                 2022 年度

      项目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所得税费用            21,916,426.78              19,416.01    21,935,842.79


    4、“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
处理”对公司未产生影响。

    (二)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影响

    解释第 17 号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
司 2023 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执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
计处理”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上述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影响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已
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
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