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普矿机:关于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2024-03-29
证券代码:300818 证券简称:耐普矿机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23127 债券简称:耐普转债
江 西 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上述银行授信事宜提供
关联担保,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 关 联 担保概 述
2024 年 3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控股
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全资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多家合作的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7,800.00 万元的银行
授信额度,期限一年,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昊先生及其配偶钟萍女
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27,8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授信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 申请综合授信额 授信期
授信银行
号 度 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及其下属分支机
1 20,000 1年
构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信支行 13,800 1年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20,000 1年
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20,000 1年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10,000 1年
序 申请综合授信额 授信期
授信银行
号 度 限
6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 20,000 1年
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信支行 14,000 1年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10,000 1年
合计 127,800
具体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方式及用途等以公司与银行签
署的合同约定为准。融资品种包括专项贷款、贸易融资、流贷、银承、票据贴现、
商业承兑汇票等。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有关合同、
协议、凭证等各类法律文件。
二 、 关 联 方基本 情况
郑昊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创始人,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6,035,5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3.36%,钟萍女士,中国国籍,系公司控股股东郑昊先生的配偶,无直接
持有公司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三 、 关 联 交易的 主要 内容及 定价 依据
为解决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郑昊先生及其配偶钟萍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具体担保的金额与期限以公司根据资金使用情况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
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并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17 条“上市公司单方面获
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可以豁
免按照第 7.2.8 条的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四 、 交 易 目的对 上市 公司的 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昊先生及其配偶钟萍女士为公司的 上述授信
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需要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
司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 、 年 初 至披露 日与 该关联 人累 计已发 生的 各类关 联交 易的总 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郑昊先生及其配偶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是否已履行完毕
郑昊 公司 27,000 2021 年 3 月 29 日 2024 年 3 月 27 日 否
郑昊 公司 20,000 2023 年 5 月 27 日 2024 年 5 月 27 日 否
郑昊、钟萍 公司 20,000 2021 年 12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29 日 是
郑昊、钟萍 公司 5,000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5 年 9 月 26 日 否
六 、 相 关 审议情 况
(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认为
本次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并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支持了公司发展,有利于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促进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申
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
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且不收取担保费用,
并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信心,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公司就上述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
避表决,相关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
授信提供关联担保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控股股东及配偶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
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郑昊先生及其配偶
钟萍女士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7,80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
司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并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为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
交易,因此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 备 查 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配
偶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