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5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968,883 股,占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 1.8011%。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星期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82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968,883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2.9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49,999,940.1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 6,886,018.4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43,113,921.77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23CDAA3B0198)。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限售期为上市之日起 6 个月。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216,114,411 股变更 为 220,083,294 股。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发行上市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 予登记手续完成, 公司总股本由 220,083,294 股增加至 220,291,494 股。 2024 年 1 月 19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 留授予部分第二期归属的股份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220,291,494 股增加至 220,362,708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220,362,70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为 114,566,2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99%;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105,796,4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01%。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6 名,分别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 6 名股东承诺: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上市首日起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亦未对其进行违规担保。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2 月 29 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968,8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1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6 名,涉及 39 个证券账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序 认购对象名称 证券账户名称 股份总数 限售股份 号 (股) 数量(股) 南方基金-中电科投资控股有 南方基金管理 1 限公司-南方基金晟科 1 号单 396,888 396,888 股份有限公司 一资产管理计划 2 JPMORGAN JPMORGAN CHASE BANK, 396,888 396,888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NATIONAL ASSOCIATION 财通基金-东方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财通基金安吉 100 号单一 103,191 103,191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财通基 93,983 93,983 金安鑫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信银行-财通基 金全盈象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79,378 79,378 划 财通基金-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添鑫 2 63,502 63,50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信银行-财通基 金多彩象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63,502 63,502 划 财通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财通基金玉泉合富 78 号 63,502 63,502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平安银行-财通基 43,181 43,181 金安鑫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信银行-财通基 财通基金管理 3 金全盈象定增量化对冲 1 号集 24,607 24,607 有限公司 合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西南证券 15,876 15,876 股份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维科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禧定增 15,876 15,876 甬科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张继东-财通基金玉 15,876 15,876 泉 100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上海朗程财务咨询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玉泉 1086 15,876 15,87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张忠民-财通基金玉 15,876 15,876 泉 1005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华泰证券-财通基 金定增量化对冲 35 号集合资产 10,954 10,954 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浙商银行 2023 年涌 益增利尊享 4 号人民币理财产 10,478 10,478 品-财通基金浙通定增量化对 冲 2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中航盈风 2 号定增 10,319 10,319 量化对冲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财通基金君享润熙单一 6,668 6,668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浙商银行-财通基 金浙通定增量化对冲 3 号集合 6,350 6,350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陆家嘴信托-启元 量化 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921 4,921 财通基金启星 2 号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 财通基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公司-财通基金君享永铭单一 4,286 4,286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 2,222 2,222 23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浙商银行-财通基 金浙通定增量化对冲 1 号集合 2,222 2,222 资产管理计划 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基 金定增量化套利 2 号集合资产 2,064 2,064 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华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诺德基金浦江 120 号单 1,214,478 1,214,478 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恒安标准恒鑫智享 年金保险-诺德基金浦江 935 号 95,253 95,253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诺德基金浦江 588 号单 87,315 87,315 诺德基金管理 一资产管理计划 4 有限公司 诺德基金-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 107 79,378 79,37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恒安标准金福瑞两 全保险(分红型)-诺德基金浦 76,203 76,203 江 93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申万宏源证券有限 公司-诺德基金浦江 89 号单一 31,751 31,751 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毅远定增多策略 3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诺德基金 15,876 15,876 浦江 1126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诺德基金浦江 699 号单一 15,876 15,876 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诺德基金浦江 929 号单一 15,876 15,876 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恒安标准人寿保险 有限公司-诺德基金浦江 931 号 11,430 11,430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蓝墨专享 3 号私募投 资基金-诺德基金浦江 992 号单 7,937 7,937 一资产管理计划 诺德基金-恒安标准领创未来 累积式分红保险(B 款)-诺德 7,620 7,620 基金浦江 932 号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5 UBS AG UBS AG 396,888 396,888 四川发展证券 四川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 6 投资基金管理 限公司—川发定盈再融资私募 444,516 444,516 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3,968,883 3,968,883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减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 114,566,275 51.99 -3,968,883 110,597,392 50.19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105,796,433 48.01 +3,968,883 109,765,316 49.81 股份 三、总股本 220,362,708 100.00 0 220,362,708 100.00 注: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本次解除限 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时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相关的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