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电气: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2024-11-20
证券代码:300820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4-080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与专业
投资机构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德阳投控兴产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珠海德盈嘉华启辰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共同出资设立珠海德盈嘉华启辰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盈启辰”或“合伙企业”,以工商登记
机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20,010 万元,其
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6,000 万元,占认缴出资总额的
29.9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
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90XBD5Q
法定代表人:苏斌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 88 号 1 幢 401 室 B 区 L0659
成立日期:2017 年 5 月 9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万元) (%)
广东盈峰发展有限公司 7,000 70
宁波盈峰和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 30
登记备案情况: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65362。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未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
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经查询,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有限合伙人的基本信息
1、德阳投控兴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MACJAP4Y2K
法定代表人:庄昌兮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 21 栋 30 楼
成立日期:2023 年 5 月 30 日
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德阳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100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德阳投控兴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未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
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经查询,德阳投控兴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62260052M
法定代表人:梁熹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四川省双流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双华路三段 580 号
成立日期:2004 年 5 月 21 日
注册资本:16,317.7886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
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照明器具
制造;照明器具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
电池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
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
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
设施运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
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停车场服务;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
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发电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节能管理服务;通用零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研发;工业工程
设计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城乡市容管理;工业设计服务;企业
管理咨询;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
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
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梁熹 23,404,943 14.34
2 梁钰祥 18,899,236 11.58
3 王绍蓉 15,616,863 9.57
4 北京天联行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7,136,920 4.37
5 张映浩 3,959,600 2.43
6 张亚萍 2,119,200 1.30
7 于振龙 2,089,000 1.28
8 陈思嘉 1,711,132 1.05
9 唐虹 1,585,032 0.97
10 张辉 1,503,866 0.92
注:数据来源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投
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经查询,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基本信息
投资标的:上海启源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主营电动重卡、换电站相关产品
销售、电池资产管理以及充换电业务等绿电交通创新业务,其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JNY8R6G
法定代表人:贺徙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双联路 158 号 1 幢 11 层 J 区 1173 室
成立日期:2020 年 10 月 27 日
注册资本:40,519.906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
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机械设备租
赁;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技术
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检验检测
服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1、名称:珠海德盈嘉华启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工商登记机
关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所:珠海市桂山镇桂山大道 44 号交通大厦 5 楼 509-179(以
工商机关最终登记为准)
4、目的:有限合伙的可投资金专项用于投资上海启源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
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
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以工商机关最终登记为准)
6、期限:有限合伙的合伙期限(不含清算期)(“初始基金期限”)为 5 年,
自基金成立日起算,其中投资期为 3 年,管理及退出期为投资期届满次日起算的
2 年。投资期届满后,合伙企业不得对任何项目实施新投资或因此向有限合伙人
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初始基金期限届满后,为实现本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有序退
出等目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延长基金期限 2 次,每次不超过 1 年。有限合
伙的合伙期限届满且不再延长时,有限合伙应当解散并清算。
7、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对本合伙企业确认和计量,进行核算处理。
(二)合伙人及出资
1、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总额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与有限合伙人认缴出
资额之总和。
2、有限合伙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下:
认缴出资额 认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别
(万元) 比例(%)
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 0.05
德阳投控兴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12,000 59.97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00 29.98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 10.00
合 计 - 20,010 100.00
3、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4、缴付出资
各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应按照管理人发出的缴纳出资通知的要求缴付。
除非管理人和相关有限合伙人另有约定,管理人应于付款日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有
限合伙人发出缴纳出资通知;尽管有前述规定,如有限合伙人已根据缴纳出资通
知缴付了出资,则即视为其已经豁免了对于缴纳出资通知的通知期的所有要求和
权利。各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管理人发出的缴纳出资通知于付款日或之前将当期
应实际缴付的出资额按时足额缴付至缴纳出资通知指定的银行账户。全体合伙人
一致同意,有限合伙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前,普通合伙人无须向有限
合伙实缴出资,普通合伙人的具体实缴安排由普通合伙人自行决定,但不得影响
有限合伙之目的。
5、逾期缴付出资
对于未能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缴付出资额的有限合伙人,管理人有
权将其认定为违约合伙人(“违约合伙人”)。违约合伙人按照本第 3.5 条的约定承
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管理人可视情况减免某一违约合伙人的违约责任。各方同
意,在德阳投控兴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德阳投控”)按管理人缴纳出资通知的
要求对有限合伙完成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的实缴出资后,如德阳投控未能按
管理人缴纳出资通知的要求完成剩余认缴出资的实缴,管理人应与德阳投控协商
解决,不应将其认定为违约合伙人。德阳投控在实缴出资不低于 8,000 万元后,
如决定不再实缴剩余认缴出资的,有限合伙应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
减资,使得德阳投控对有限合伙的认缴出资额与实缴出资额一致。
6、执行事务合伙人
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宁波盈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本合伙企业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委派一名自然人代表作为本合伙企业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即视为在此一致同意委任普通合伙人为本合伙企业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本合伙企业仅可在执行事务合伙人退伙、被除名及依本协议约
定转让其全部合伙权益时更换并接纳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本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
务的情况。
7、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合伙债务承担责任,不执行有限合伙
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任何有限合伙人均不得参与管理或控制有限合伙
的投资业务及其他以有限合伙名义进行的活动、交易和业务,或代表有限合伙签
署文件,或从事其他对有限合伙形成约束的行为。
(三)投资业务
1、投资目标
有限合伙的可投资金专项用于对上海启源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2、投资方式
(1)有限合伙的投资方式包括股权投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方式。
(2)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如有限合伙投资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
开进行(以下称“进场交易”),若进场交易涉及有限合伙须在支付投资款之前支
付其他相关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产权交易机构服务费等,全体合伙人同
意有限合伙可以支付该等保证金、服务费等费用。
3、投资管理
(1)合伙企业对外投资由管理人进行管理,并接受全体合伙人的监督。
(2)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
会,由 3 名成员构成,由管理人委派 2 名,德阳投控兴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派
1 名。就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每次决策会议,其他有限合伙人有权选择各委派 1 名
观察员,观察员列席会议,无表决权;有限合伙人委派观察员的,管理人应当为
其提供必要的配合和便利。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职责如下:
① 决定基金是否对具体的项目进行投资及具体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
金额、投资条件等);
② 决定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
③ 管理人认为应该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3)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的事项须经 2 名或以上委员同意。
(4)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原则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但管理人可自行决定会
议可以非现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进行。管理人应当提
前三个工作日向参会委员、德阳投控兴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书面(含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并同时发出相关会议
资料。委员应就表决事项在会议现场签署表决意见(如会议是以现场方式召开)。
对于非以现场方式召开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委员应在会议结束当天后三个工
作日内将表决意见以邮件或传真方式发送至管理人,未在上述时限内发送表决意
见的,视为委员对会议讨论事项投赞成票。
(四)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1、现金分配
有限合伙的可分配现金,不得再用于项目投资,应于取得可分配现金并由有
限合伙完成相应财务核算、税务申报等相关手续后三十个工作日或普通合伙人决
定的其他期限内尽早分配。
有限合伙的可分配现金,按照如下顺序进行分配:
(1)返还实缴出资额。向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各合
伙人均收回其在有限合伙的全部实缴出资金额;
(2)分配门槛收益。若有剩余,向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直至各合伙人实现其门槛收益率,即其实缴出资金额实现 8%/年(单利)的投资
收益率(门槛收益率)。为避免疑义,核算门槛收益率的期间自该合伙人的出资实
缴到合伙企业募集账户之日起至收益分配至该合伙人账户之日止,合伙人涉及分
期出资及/或分期收回的,按照“先缴付先收回”的原则分段计算;
(3)分配超额收益。若有剩余,该部分作为超额收益(“超额收益”),其中
的 82%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18%分配给普通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其全部或部分超额收益让渡
给全部或部分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亦可独立决定将其全部或部分超额收益让
渡给其他合伙人。
2、非现金收入分配
(1)在有限合伙清算完毕之前,管理人应尽其合理努力将有限合伙的投资变
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如清算期间确实难以变现相关资产或管理人判
断变现资产不符合有限合伙的整体利益的,经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管理人
可进行非现金分配。非现金分配时,1)如非现金资产为公开交易的证券,应根据
作出分配决定之日前十五个证券交易日内该等证券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
均值确定其价值,或 2)如非现金资产没有上市价格或公开交易价格,除非全体
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管理人确定的价值,管理人应聘请独立的第三方进行评估从
而确定其价值,评估费用由有限合伙承担,该独立第三方的选聘以及其采取的评
估方法应由全体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
(2)有限合伙进行非现金分配时,管理人应负责协助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
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各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
及的信息披露义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相应的有限合伙人承担;接受非现金分配
的有限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托管理人按其指示进行处分,具体
委托事宜由管理人和相关的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全体合伙人在此一致同意,在
进行非现金分配时,如各合伙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存在障碍,管理
人可视具体情况采取灵活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指定主体代持已经分配的非现金资
产及其权益等,具体由管理人决定。
3、亏损分担
合伙企业的经营亏损首先由合伙企业财产弥补;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其全
部债务时,由全体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额比例承担,其中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
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五)违约责任
1、普通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普通合伙人如发生违约行为,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2、有限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有限合伙人如发生违约行为,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有
限合伙人在缴付出资方面发生违约的,适用第 3.5 条约定。
(六)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该会当时
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深圳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
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团队优势和平台优势,能拓展业务渠道,有助
于推动公司产业布局优化和战略发展,提高公司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
性发展。
本次投资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是在充分保障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事项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手续,
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
的特点,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且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
业周期、投资标的、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
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等风险;
公司将及时了解基金的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督促基金
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
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参与本基金份额认购,也未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2、公司对德盈启辰拟投资标的无一票否决权;
3、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珠海德盈嘉华启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