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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科机械: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14  

证券代码:300823           证券简称:建科机械       公告编号:2024-029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4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05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5
月14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陆港五纬路7号建科
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振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18人,代表股份53,441,3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1204%。其中,通过现场
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12人,代表股份64,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8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7人,代
表股份53,377,1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7.0518%。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64,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86%。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12人,
代表股份64,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87%。其中现场出席1人,代表股份
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人,代表股份
64,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86%。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440,4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
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6003%;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9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440,4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
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6003%;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9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440,4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
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6003%;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9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440,4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
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6003%;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9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440,4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
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6003%;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9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6、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440,4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
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6003%;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9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7、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440,4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
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6003%;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9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440,4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
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6003%;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9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440,4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3%;
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8.6003%;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3997%;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3,439,0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7%;
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3%;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6.4230%;反对 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77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11、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 选举陈振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3,392,969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5,900 股。
   11.02 选举陈振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3,392,969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5,900 股。
   11.03 选举孙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3,392,969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5,900 股。
   11.04 选举韩玉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3,392,97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5,901 股。
   11.05 选举李延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3,392,969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5,900 股。
   11.06 选举李宝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3,392,969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5,900 股。
    12、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01 选举孙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3,392,97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5,901 股。
   12.02 选举陈耀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3,392,969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5,900 股。
   12.03 选举杨继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3,392,969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5,900 股。
    13、以累积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
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3.01 选举王广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3,392,97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5,901 股。
   13.02 选举孙毓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3,392,969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15,900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王繁律师、徐秋桐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
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建科机械(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