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智能: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1-15
证券代码:300823 证券简称:建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60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 年度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所”);
2、2023 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确保公司 2024 年度审
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评估、资格
审查等选聘程序,公司拟聘请容诚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
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
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
配合工作,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
拟聘任容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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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所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收入总额为 287,224.6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274,873.4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149,856.80 万元。
容诚所共承担 394 家上市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48,840.1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
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
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
业。容诚所对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 28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
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
(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 2011 年 3 月 17 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
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
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1 次、
自律处分 1 次。
7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
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滕忠诚,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东昕,199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4 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4 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吴宇,中国资深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财
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
作,1995 年开始在容诚所执业。2024 年拟开始担任建科智能的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近三年签署过神工股份 (SH.688233)、芯源微(SH.688037)、中触媒
(SH.688267)、亚世光电(SZ.002952)等多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挂牌企业审
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东昕、项目质量复核人吴宇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滕忠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3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
日期 类型 情况
事由:违反《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中国证券 办法》(证监会令
监督管理 第40条)第五十二
1 滕忠诚 2022/3/14 行政监管措施
委员会上 条、五十三条规定
海专员办 。
处罚类型:出具警
示函。
3.独立性
容诚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
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共计68万元。其中:2024年年报审计费用为56万元,与
上期审计费用一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2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上升21.43%,主要系根据监管部门要
求,从2024年年报开始需要新增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所已连续 7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此期间大华所始
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
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表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
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上市以来以及 2023 年度,大华所为公司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
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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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确保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评估、资格审
查等选聘程序,公司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
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
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沟通及
配合工作,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0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拟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确定了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认真审查了公司 2024 年度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文件,全程参与并监督了选聘过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
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进行了
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
作的要求,且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为确保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
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确保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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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
司业务发展和审计的需要,经综合评估、资格审查等选聘程序,董事会同意聘
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
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
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拟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
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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