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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锐新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0-30  

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7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4 日的交易
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

    7. 出席对象:
    (1)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北道 5 号公司一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2.00                                                                      √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11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传
真、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地点: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
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北道 5 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
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
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

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勇

    联系电话:022-58188588

    传真号码:022-58188545

    电子邮箱:rxc-zqb@ruixin-eht.com

    通讯地址: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

业区(环外)海泰北道 5 号)

    邮编:300392

    5、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 30 分钟到达会议地点,
并携带有关股东身份证明文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828”,投票简称为“锐新投票”。

    2.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
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_)代表本人/本
单位出席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
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如果委托人未对下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
委托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表决项下打“√”):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1.00                                                        √
         案》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2.00                                                        √
         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
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
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 加盖法人
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 3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电子邮箱                           邮编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