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新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4-11-14
证券代码:300828 证券简称:锐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2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的 5 名
激励对象 2023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部分达标,当期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
能完全解除限售,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合计 28,8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166,594,800 股减至
166,566,000 股(最终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66,594,800 元变
更为人民币 166,566,000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
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29 日,每个工作日 9:00—
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
泰北道 5 号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22-58188588
传真:022-58188545
电邮:rxc-zqb@ruixin-eht.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天津锐新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