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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产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4-12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相关制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
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经主要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召开程序
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促进了公司的规
范运作,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主要
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 年度公司监事
会共组织召开 5 次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会
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4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终止对外投资
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共十五项议案。

    (二)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共一项议案。

    (三)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共三项议案。

    (四)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共一项议案。

    (五)2023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制订<反贿赂合规政策>的议案》共一项议案。

   二、2023 年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审查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
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报告期内,监事会进一步加强对公司经营管理重点问题
和重大风险的监督检查,并就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情况、内部控制等重点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主要如下: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依法出席了股东大会,
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重大事项的决策、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
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运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制度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
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审议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制度的执行、经营活动情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
                                   2
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总体上能够严格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公司定期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
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
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公司终止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终止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终止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暨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
营活动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审议了《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建立了健全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完整、合
理,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
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三、2024 年公司监事会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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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度,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切
实履行好监事会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
运营,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监事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 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加强
落实监督职能,勤勉尽责,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
司重大决策事项,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二) 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的进展,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对董事会编制的定
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提出书面意见,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三) 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金融知识的学习,拓
宽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能及履职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发挥监
事会的监督职能。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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