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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产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8-23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深圳市
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
于 2024 年 9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
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提请召开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9 日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
式召开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9 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3 日(星期二)。

   7、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 2024 年 9 月 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行使表决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东委托的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 23 号
新产业生物大厦 21 楼董事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2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1.00                                                  应选人数(4)人
       案
1.01   选举饶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翁鹤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饶捷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李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伍前辉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张敏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支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0                                                  应选人数(2)人
       的议案
3.01   选举刘登科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3.02   选举马杰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子议案数:(11)

4.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4.05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6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7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8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4.09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4.10   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

4.11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3
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
条件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特别提示:

    上述提案 1.00、2.00、3.00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应
选举 4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提案 2.00 中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
方可进行表决。每项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提案 4.00 需逐项表决,提案 4.00 下的子议案 4.01、4.02、4.03、4.05 为
特别提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
决通过。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公
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5 日(星期四)9:00—11:30、14:00—17:30。

   2、 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 23 号新产业生物大厦二十一
楼董事会办公室。

    3、 登记方式:

   (1) 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
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 无法现场登记的异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用电子邮箱、信函或传真
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
电话确认。

   (3) 无法现场登记的异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 2024 年 9 月 5 日(星期
                                     4
四)17:30 前或该日之前,将参会股东登记表(请见附件 3)及登记需准备的资料
以邮寄或发送邮件的方式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上
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 登记需准备的资料

    (1)法人股东登记: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深 A 证券账户卡(或中国结算、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
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投资者证券持有信息表、开户确认书等)
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法人股东深 A 证券账户卡(或中国结算、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
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投资者证券持有信息表、开户确认书等)办理登
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深 A 证券
账户卡(或中国结算、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
例如:投资者证券持有信息表、开户确认书等)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
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深 A 证券账户卡(或中国结算、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
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投资者证券持有信息表、开户确认书等)
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
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
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5、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 23 号新产业生物大厦二十一楼
   董事会办公室
                                   5
   邮编:518000

   联系人:张蕾

   联系电话:+86(755)86540062

   传真:+86(755)26508339

   电子邮箱:snibeinfo@snibe.cn

   6、 注意事项:

   (1) 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及
登记需准备的资料原件,并于会议开始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
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六、 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6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




 7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832

    2、投票简称为:新产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
         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
         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
         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格: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第 1 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8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第 2 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第 3 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9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
为 2024 年 9 月 9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9
附件 2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
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
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
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
期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深 A 证券账号:                    委托日期:2024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备注                表决票数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
         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
 1.00                                              应选人数(4)人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饶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
 1.01                                         √          【               】票
         非独立董事
         选举翁鹤鸣先生为第五届董事
 1.02                                         √          【               】票
         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饶捷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
 1.03                                         √          【               】票
         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
 1.04                                         √          【               】票
         非独立董事


                                    10
                                             备注               表决票数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
2.00                                               应选人数(3)人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伍前辉女士为第五届董事
2.01                                          √          【             】票
       会独立董事
       选举张敏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
2.02                                          √          【             】票
       独立董事
       选举支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
2.03                                          √          【             】票
       独立董事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
3.00                                               应选人数(2)人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刘登科先生为第五届监事
3.01                                          √          【             】票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选举马杰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
3.02                                          √          【             】票
       非职工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4.00                                          √
       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数:(11)

4.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4.02                                          √
       的议案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4.03                                          √
       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04                                          √
       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4.05                                          √
       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4.06                                          √
       的议案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4.07                                          √
       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4.08                                          √
       的议案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4.09                                          √
       的议案


                                    11
                                                   备注               表决票数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关于修订《承诺管理制度》的议
 4.10                                               √
           案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4.11                                               √
           的议案
    注:
       1. 上述采用累积投票方式的提案,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提案 1 选举非独立董事 4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
    提案 2 选举独立董事 3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提案 3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股东可以将拥有的总表决票数平均分配给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2.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做
出投票指示,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3. 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
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4. 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持股数,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
权。
       5.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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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3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致: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4 年 9 月 3 日下午交易结束,本人(本公司)持有新产业(300832)
股票             股,拟参加新产业于 2024 年 9 月 9 日下午 14:30 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人(本公司)信息登记如下:
                                           股东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码                       股东持股数量
  股东       (深 A)                             (股)
  信息
           股东联系电话                       股东电子邮箱

          股东地址/邮编

            参会人姓名                     参会人身份证号码


          参会人联系手机                    参会人电子邮箱

          参会人联系地址
          及邮编
 参会人
 信息 参会人在下方符合情形的方框内打勾(√),并注意完整、准确提供
        “三、会议登记事项”中所要求之文件。

          □自然人股东本人参会

          □机构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会

          □代理人接受委托参会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2024 年    月    日
   注:
   1. 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及地址(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13
    2. 本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亲身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应于 2024 年 9 月 5 日(星期四)
下午 17:30 前或该日之前,将本参会股东登记表及登记需准备的资料以电子邮件(公司邮箱
Snibeinfo@snibe.cn)、邮寄的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
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 23 号新产业生物大厦二十一楼董事会办公
室(邮编:5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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