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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产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兼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4-09-04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4-071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兼董事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饶微的一致行动人兼董事饶捷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饶微先生(公司董事)的一致行动人兼董事饶捷女士出具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饶捷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5,066,7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1903%,计划在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00,000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0764%;若在本
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股东的持股及拟减持数量情况

                                  拟减持股       拟减持股份   拟减持股份
股东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份数量       占其自身总   占公司总股         备注
姓名        (股)     股本比例
                                    (股)         持股比例     本的比例
                                                                           持股 5%以上股东
                                                                           饶微(公司董事)
饶捷      25,066,700    3.1903%    600,000         2.3936%      0.0764%
                                                                           的一致行动人兼董
                                                                           事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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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00,000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
股本的 0.0764%)。若在本减持计划公告日至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日期间公司有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而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
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持股 5%以上股东饶微先生(公司董事)的一致行动人饶捷女士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
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其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在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
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其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则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方式等。

    其减持公司股票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其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其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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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

    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
歉。

    自饶微、饶捷、胡毅、徐定红及其一致行动人(如有)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
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5%时,其可不再遵守上述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该股东此
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
价等情况决定是否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
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上述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饶捷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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