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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产业: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9-09  

证券代码:300832                证券简称:新产业    公告编号:2024-075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9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
通知期限,以现场、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2. 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9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
地址为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锦绣东路23号新产业生物大厦21楼独立董事会议
室。

   3. 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翁鹤鸣、李旭、
伍前辉、张敏、支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没有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或缺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会议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4. 本次董事会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的董事饶微先生主持,部分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

   5. 经全体与会董事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饶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完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同意
选举饶微先生、翁鹤鸣先生、饶捷女士、伍前辉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其中董事长饶微为主任委员(委员简历详见附件)。上述委员任期三
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完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同意
选举张敏女士、李旭先生、支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
会计专业人员张敏女士为主任委员(委员简历详见附件)。上述委员任期三年,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完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同意
选举伍前辉女士、饶微先生和张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委


                                   2
员简历详见附件)。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完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同
意选举支毅先生、饶微先生、饶捷女士、伍前辉女士和张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委员简历详见附件)。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完成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任期已经届满,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饶微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连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3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丁晨柳女士、刘海燕
女士、李婷华女士、张蕾女士、袁锦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同时聘任丁晨柳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张蕾女士担任公司董
事会秘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张蕾女士
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上述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由于上述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均为续聘,因此以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与2024年4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保持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
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李玉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9日




                              5
附件:

   一、    董事长及总经理简历

    饶微: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中国人民
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深圳市第六届、第七届委员会委员。1997 年加入新产业有
限责任公司,后升任总经理职务。2012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目前,饶微先生持有108,205,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重为
13.77%,与公司董事饶捷为父女关系,饶捷目前持有25,066,700股公司股份,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比重为3.19%,饶捷的配偶胡毅持有529,72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比重为0.07%,饶微、饶捷、胡毅合计持有133,801,420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重为17.03%,除此之外饶微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饶微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78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

   二、    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

   1. 饶微:见“董事长及总经理简历”。

   2. 翁鹤鸣先生 简历

    翁鹤鸣:男,1998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于 2016 年 9
月至 2019 年 6 月就读于美国纽约大学 Stern 商学院。2021 年 4 月至今担任深圳
前海定航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新产业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董事。2022 年 10 月至今担任南京序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
经理。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翁鹤鸣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翁先
定先生为父子关系。翁先定先生目前直接持有 24,947,2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比重为 3.18%,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西藏新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藏新产业”)99%的股权,西藏新产业直接持有公司 26.88%的股份,
翁先定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公司 30.05%的股份。公司董事李旭先生和监事
                                    6
会主席刘登科先生由西藏新产业提名推荐,除此以外翁鹤鸣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翁
鹤鸣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

   3. 饶捷女士 简历

    饶捷:女,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 年毕业于深
圳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生物医学工程工程师中级职称,
深圳市坪山区高层次人才。2011 年 3 月加入公司,历任仪器研发中心项目负责
人,质量保证部经理,海外注册部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分管质量保
证部和海外注册部。2024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饶捷女士持有 25,066,7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重为
3.19%,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饶微为父女关系。
饶微目前持有 108,205,0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重为 13.77%,饶捷
的配偶胡毅持有 529,72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重为 0.07%,饶微、
饶捷、胡毅合计持有 133,801,42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重为 17.03%,
除此以外饶捷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饶捷女士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

   4. 李旭先生 简历

    李旭:男,1975 年出生,中共党员,河南太康县人,1998 年 7 月毕业于中
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1998 年 7 月毕业分配到深圳
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工作,历任布吉警署治安中队副中队长,治安科副科长,同乐
派出所教导员,2009 年 8 月任同乐派出所所长,2015 年 1 月任坪地派出所所长,

                                     7
2016 年 4 月任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党委委员、综合处处长,2017 年 7 月任深
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党委副书记、第一副局长。2022 年 12 月辞去公职,2023
年入职深圳市新产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23 年 4 月至今,担
任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李旭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推荐人为公司控股股东
西藏新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新产业”),西藏新产业直接持
有公司 26.88%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翁先定持有西藏新产业 99%的股权,公
司董事翁鹤鸣先生、监事会主席刘登科先生分别由翁先定先生、西藏新产业提名
推荐,除此以外李旭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旭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
第 178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

   5. 伍前辉女士 简历

    伍前辉:女,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
1998 年 4 月至 2000 年 9 月担任湖南省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助理。2000 年 10 月
至 2004 年 7 月担任湘财证券及华欧国际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04 年 8 月至 2006
年 9 月担任江南证券投资银行综合部董事。2006 年 9 月至 2011 年 10 月担任招
商证券投资银行部内核部董事。2011 年 11 月至 2022 年 6 月担任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上海二部执行董事。2022 年 7 月至 2022 年 10 月担任
长沙市辑熙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10 月至今担任上海暄彤商务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伍前辉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8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

   6. 张敏女士 简历

    张敏:女,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2000
年 8 月至 2001 年 12 月担任中国外运广西分公司财务会计。2005 年 9 月至 2021
年 9 月担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审计高级经理。2022 年 3 月至 2022
年 6 月担任深圳市华科创智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21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2 月和 2022 年 7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猎芯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截至目前,张敏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
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

   7. 支毅先生 简历

    支毅: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2007
年 10 月至 2017 年 5 月,执业于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其中 2010 年起为
合伙人。2017 年 6 月起至今,执业于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任合伙
人。2018 年 9 月至 2020 年 4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支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
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
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 丁晨柳女士 简历

    丁晨柳:女,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6 年
                                    9
9 月至 2001 年 5 月,在亚桥软件(中国)有限公司担任会计工作。2001 年 6 月
至 2004 年 8 月在 TCL 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担任会计主管。2004
年 10 月加入公司,历任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2012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丁晨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3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丁晨柳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条、《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第3.2.4条规定的情形。

   2. 刘海燕女士 简历

    刘海燕:女,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 年
11 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国内市场部商务助理,试剂质控部质检员,试剂生产
部试剂装配员,总经理秘书兼采购助理,物控部经理,国际市场部经理。2012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海燕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刘海燕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

   3. 李婷华女士 简历

    李婷华:女,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检验师。
1997年加入公司,历任试剂生产部经理、试剂质控部经理、试剂研发部经理。2012
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10
    截至目前,李婷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0,7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
李婷华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条、《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第3.2.4条规定的情形。

   4. 张蕾女士 简历

    张蕾: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
年7月至2012年4月,历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高级经
理。2012年5月加入公司。201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张蕾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对董事会秘书
的任职资格,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张蕾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4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
张蕾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条、《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第3.2.5条规定的情形。

   5. 袁锦云先生 简历

    袁锦云: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生
物技术高级工程师职称,深圳市坪山区高层次人才。2011年11月加入公司,历任
试剂研发部试剂研发工程师,试剂生产四部经理,试剂生产二部经理,试剂研发
部经理,试剂研发总监。2023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袁锦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11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玉杰:男,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已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曾任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咨询服
务事业部咨询顾问。2013年3月加入公司,现任董事会办公室部门经理。2018年9
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李玉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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