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4-12-31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新产业
股票代码:300832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喆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1 号
103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写字楼 3 座 3606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37 号院 16 号楼 2 层 C2316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写字楼 3 座 3606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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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
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
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新产业生
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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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7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
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11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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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新产业 指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红杉聚业 指
伙)
红杉铭德 指 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红杉聚业、红杉铭德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份比例减少5.00%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15号 指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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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红杉聚业、红杉铭德为一致行动人:
1. 红杉聚业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
大街1号103室
出资额 278480万元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写字楼3座3606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喆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566112861P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已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 无锡红杉恒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
的姓名或者名称 红杉建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红杉
兴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红杉基业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红杉弘业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喆煊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
合伙期限 2025年12月2日
成立日期 2010年12月3日
2. 红杉铭德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院16号楼2层
C2316
出资额 600001万元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写字楼3座3606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348277625A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含中
介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
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
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
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
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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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 北京红杉盛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红杉漮
的姓名或者名称 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红杉坤德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
合伙期限 2027年6月16日
成立日期 2015年6月17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 长期居 有无境外居留
姓名 性别 国籍 职务
务人 住地 权
红杉聚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周逵 男 中国 中国 无
委派代表
红杉铭德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
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红杉聚业在奕瑞科技(688301)中与北京红杉信远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被视为一致行动人,二者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
份的5%以上;在贝泰妮(300957)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以上。红杉铭德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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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资金需求减持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红杉铭德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红杉聚业拟在未来12个月
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继续减持公司股份。未来12个月内,若发生相
关权益变动事项,红杉聚业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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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当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的股份68,50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6.64%(按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当日总股本411,600,000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1年9月14日至2024年12月30日(2024年12月30日为本
次权益变动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8,673,702股公
司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1,476,298股
(已考虑贵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持股数量变动因素),
占公司总股本的11.64%(按本次权益变动当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785,718,785股计
算)。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当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拥有权益的股份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的比例减少达到5%。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权益变动前 减持比 权益变动后
股东 减持数量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减持期间 例 减持方式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名称 (股)
(股) (%) (%) (股) (%)
2023 年 6 月 15
红杉
64,600,000 15.69 日- 2024 年 12 31,263,702 4.05 大宗交易 91,476,298 11.64
聚业
月 30 日
2021 年 9 月
14 日- 2023 年 5 4,747,900 集中竞价
红杉 月 24 日
3,900,000 0.95 0.95 0 0
铭德 2021 年 9 月 27
日- 2023 年 2 月 2,662,100 大宗交易
10 日
合计 68,500,000 16.64 / 38,673,702 5.00 / 91,476,298 11.64
注:“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按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当日股份总数411,600,000股
计算;“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本次权益变动当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785,718,785股计
算;“减持比例”为“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减去“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之差;
“权益变动后-持股总数”一列已考虑贵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持股
数量变动因素。上表已考虑因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变动导致持股比例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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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发生变化因素。
三、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91,476,298股为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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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次权益变动日前 6 个月内(即不包括本次权益变动当
日)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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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
关的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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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机构登记证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供投
资者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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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周逵
日期:202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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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坑
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梓街道金沙社区锦绣东
路 23 号新产业生物大厦
二十一层
股票简称 新产业 股票代码 300832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红杉聚业:天津自贸
名称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注册地址 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
伙); 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
2. 北 京 红 杉 铭 德 股权 1 号 103 室;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 红杉铭德:北京市昌
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37
号院 16 号楼 2 层 C2316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为上市公司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
因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变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
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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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当日)
披露前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红杉聚业、红杉铭德合计持有 68,500,000 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比例:红杉聚业、红杉铭德合计持有 16.64%(按公司首次公开发
上市公司已发行 行股票当日股份总数 411,600,000 股计算)
股份比例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变动数量:红杉聚业、红杉铭德合计减持 38,673,702 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比例:5%
合计股份数量及 变动后持股数量:红杉聚业、红杉铭德合计持有 91,476,298 股
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红杉聚业、红杉铭德合计持有 11.64%(按本报告书
出具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 785,718,785 股计算)
在上市公司中拥 时间:2021 年 9 月 1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0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因公司实施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动的时间及方式 励计划股份变动导致持股比例被动发生变化
是否已充分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增持股份,不适用。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拟 于 未 来 是√ 否□
12 个 月 内 继 续 红杉铭德已不再持有公司股份;红杉聚业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按照相
减持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继续减持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否√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字页)
15
(此页无正文,系《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红杉聚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周逵
日期:202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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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系《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红杉铭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周逵
日期:2024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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