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酷特智能: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6-29  

证券代码:300840      证券简称:酷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2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得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 2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00,000.00 元(含税)。

实施上述分配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年度。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止,如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

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股本总额相应调整

分配比例。

    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

调整原则一致。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23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24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

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5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4 年 7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

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将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

除权除息价格调整)。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

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5.94 元/股,经 2020 年度、

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

持价格调整为 5.80 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公式

为:调整价格 5.80 元=(发行价 5.94 元-2020 年度每股现金红利 0.018

元-2021 年度每股现金红利 0.032 元-2022 年度每股现金红利 0.036

元-2023 年度每股现金红利 0.050 元)÷(1+股份变动比例 0%)】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红领大街 17 号

    咨询联系人:周女士

    咨询电话:0532-8859808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