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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强联: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09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23161           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5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9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京津路 8 号 4 楼
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争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共 30 人,代表股份 137,881,8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8.4348%。其中: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股份 130,455,832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6.36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4 人,代表股份 7,426,036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700%。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543,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48%;
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10%;弃权 5,8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349,2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019%;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227%;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4%。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543,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48%;
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10%;弃权 5,8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349,2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019%;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227%;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4%。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543,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48%;
反对 14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5%;弃权 189,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349,2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95.6019%;反对 14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278%;弃权 18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703%。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543,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48%;
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10%;弃权 5,8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349,2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019%;反对 33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3227%;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4%。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484,1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16%;
反对 391,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42%;弃权 5,8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89,6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8266%;反对 391,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0980%;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4%。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492,6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77%;
反对 38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81%;弃权 5,8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98,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9371%;反对 38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874%;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4%。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492,6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77%;
反对 38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81%;弃权 5,8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298,1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9371%;反对 38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9874%;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4%。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543,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48%;
反对 14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75%;弃权 189,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349,2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6019%;反对 14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278%;弃权 18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703%。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5,816,8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023%;
反对 2,059,2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935%;弃权 5,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622,3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3.1373%;反对 2,059,2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7873%;弃权
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54%。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成赟律师、张晓雯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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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