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123161 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3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洛新园区京津路 8 号 4 楼 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争强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40 人,代表股份 145,468,9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0.54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30,204,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6.29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6 人,代表股份 15,264,2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254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8 人,代表股份 15,274,453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257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0,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2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6 人,代表股份 15,264,2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2549%。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4,866,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62%;反对 556,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26%;弃 权 4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672,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6.0589%;反对 556,5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6438%;弃权 45,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72%。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703,0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987%;反对 2,731,8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80%; 弃权 3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2,508,5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1.8923%;反对 2,731,8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8851%;弃权 3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26%。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4,888,7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12%;反对 546,3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56%;弃 权 33,8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694,2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6.2017%;反对 546,3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5769%;弃权 33,8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14%。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4,834,7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40%;反对 598,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14%;弃 权 3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640,2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5.8480%;反对 598,4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回转支承专业制造 份总数的 3.9183%;弃权 35,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37%。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陈洁律师、藕淏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