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思股份:关于“科思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4-03-15
证券代码:300856 证券简称:科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6
债券代码:123192 债券简称:科思转债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思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4 年 3 月 4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科
思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2.03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67.64
元/股)。若在未来触发“科思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
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南京
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
定,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
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
司 向 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注 册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3]680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 7,249,178 张,
每 张 面 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24,917,8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716,332,190.67 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起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科思转债”,债券代码“123192”。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4 月
19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10 月 19 日)起至可转
债到期日(2029 年 4 月 12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3.03 元/股。
2023 年 6 月 2 日,因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成,根据公
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科思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3.03
元/股调整为 52.03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2 日(除
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5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调整转股价
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思转债”转股价格为 52.03 元/股。
六、“科思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科思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
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
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
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若
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人民币时。
上述当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可能成就的情况
自 2024 年 3 月 4 日至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科思转债”当期转股价格(52.03 元/股)的
130%(含 130%,即 67.64 元/股)。若在未来触发“科思转债”的有条
件赎回条款(即“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届时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于
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是否赎回“科思转债”,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科思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