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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卡倍亿:关于卡倍转02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2024-02-02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23238        债券简称:卡倍转02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卡倍转02”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863,证券简称:卡倍亿
   2.债券代码:123238,转债简称:卡倍转02
   3.转股价格:49.01元/股
   4.转股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至2030年1月10日

   5.根据《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相关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日,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股票已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预计将触发
“卡倍转02”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条件,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
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09号)同意注册,



                                   1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529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52,900万元(含发行费用),
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108.52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可转债自2024年2月1日
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卡倍转02”、债券代码为“123238”。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
转债到期日止,即自2024年7月17日至2030年1月1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
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9.01元/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转债转
股价格未有调整情况。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
下: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
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且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值及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交所网站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件的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



                                      2
停转股期间(如需)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
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
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可能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说明
    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卡
倍转02”当期转股价格(49.01元/股)的85%(即41.66元/股)的情形。若未来二十
个交易日内有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低于41.66元/股,将触发“卡倍转02”转股
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
告。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
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
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按上述规
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卡倍转02”
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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