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倍亿: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的公告2024-02-20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4-021
债券代码:123238 债券简称:卡倍转02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结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卡倍亿”)于2024年
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募投项目的议
案》。
鉴于公司2021年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
的“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已完工,董事会同意公司将该
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2,956.70万元(含利息收入,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
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投资公司2021年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划转完成后,
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账户三方监管协议》亦随之
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29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于2021年12月27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279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27,900.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中介费用、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等相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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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162.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31日划入
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认购资金
实收情况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ZF11123号)。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主体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上海卡倍亿新能源 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
34,688.00 12,400.00
科技有限公司 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
本溪卡倍亿电气技 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
24,298.18 14,762.22
术有限公司 设项目
总 计 58,986.18 27,162.22
注:“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为公司首发上市募投项目,
该项目已使用 IPO 募集资金 21,588.37 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制定《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管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截至2024年2月8日,公司2021年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实际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诺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
34,688.00 12,400.00 9,601.20
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
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
24,298.18 14,762.22 14,779.81
设项目
合计 58,986.18 27,162.22 24,381.01
截至2024年2月8日,公司2021年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
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
上海银行莘庄工业区支行 03004732347 2,956.70
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
合 计 - 2,956.70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2月8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
缆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投 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含现金管理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资金额 取得的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
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 12,400.00 9,601.20 2,956.70
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结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时账户实际余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结余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已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
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
(三)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结余募集资金2,956.70万元(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被用于投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
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在结余募集资金转入“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后,“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该银行账户的注销事项。
(四)募投项目结项并用于投资其他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投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
项目”,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
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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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结
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同
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
资其他项目,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
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卡倍亿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
资金投资其他募投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的规定。卡倍亿
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募投项目,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的需要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卡倍亿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募投
项目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资其他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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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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