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美特: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2024-07-27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杰美特 股票代码:300868
是否存在该事
序号 事项 项(是/否/不 备注
适用)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1 否
否 定 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2 否
否 定 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3 否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否
5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是
6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否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 否 包 括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5%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否
7
如 是 , 是 否 说明前述人员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合理性
8 是否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否
9 是否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否
10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否
最 近 12个 月 内 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其 派 出
11 否
机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是 否 具 有《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不 得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12 否
人 员 情形
13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否
14 激励名单是否经监事会核实 是
激励计划合规性要求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
15 否
股 票 总 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16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否
17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是否未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 是
予 权 益数量的20%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
东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配 偶 、 父 母 、 子 女 以 及 外 籍 员 工 的 , 是
18
股 权 激 励计划草案是否已列明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
19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是否未超过10年 是
20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是否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 是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21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是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在
上市 公 司 不 得 实 行 股 权 激 励 以 及 激 励 对 象 不 得 参 与 股 权 激
是
励的情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会否导致上市公司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上市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是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
的比 例 ; 若 分 次 实 施 的 , 每 次 拟 授 予 的 权 益 数 量 及 占 上 市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权益数
是
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总额的比例;所有在有效期内的
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
本 总 额 的20%及其计算方法的说明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应 当 披 露 其 姓 名 、 职 务 、 各 自 可 获 授 的 权 益 数 量 、 占 股
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其他激励对象(各自
或者按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 是
授 出 权益 总量 的 比例;以及单个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
期 内的 股权 激励 计划 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是否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1%的说明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或者授权日的确定方式
是
、可行权日、锁定期安排等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
方法 。 未 采 用 《 股 权 激 励 管 理 办 法 》 第 二 十 三 条 、 第 二 十
九条规定的方法确定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应当对定价 是
依据及定价方式作出说明,独立财务顾问核查该定价是否
损 害 上 市 公 司 、 中小股东利益,发表意见并披露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授出权益的
,应 当 披 露 激 励 对 象 每 次 获 授 权 益 的 条 件 ; 拟 分 期 行 使 权
益的,应当披露激励对象每次行使权益的条件;约定授予
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如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激励对
是
象行使权益的绩效考核指标;披露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绩
效考核指标的,应当充分披露所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
性;公司同时实行多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后期激励计划公
司 业 绩 指 标 如 低 于 前 期 激 励 计 划 , 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合
理性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中,应当
明确 上 市 公 司 不 得 授 出 限 制 性 股 票 以 及 激 励 对 象 不 得 行 使 是
权 益 的 期间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是
和程序(例如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整方法)
( 10) 股 权 激 励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 限 制 性 股 票 或 者 股 票 期 权
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及其合理性
是
,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
响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 12) 公 司 发 生 控 制 权 变 更 、 合 并 、 分 立 、 激 励 对 象 发 生
是
职 务 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 13) 公 司 与 激 励 对 象 各 自 的 权 利 义 务 , 相 关 纠 纷 或 者 争
是
端 解 决机制
( 14) 上 市 公 司 有 关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不 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激励对象
有关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
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者行使权益情况下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是
的承诺。上市公司权益回购注销和收益收回程序的触发标
准 和 时 点 、 回 购 价 格 和 收益的计算原则、操作程序、完成
期限等。
绩效考核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22 是否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是
指标是否客观公开、清晰透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
23 是
否 有 利于促进公司竞争力的提升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为对照依据的,选取的对照
24 不适用
公 司 是否不少于3家
25 是否说明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是
限售 期、归属期、 行权期合 规性要求
限制性股票(一类)授权登记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 之间的间
26 否
隔是否少于1年
27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未少于12个月 是
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28 是
总 额 的50%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于
29 不适用
1年
30 每个归属期的时限是否未少于12个月 不适用
各期归属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 票总额的
31 不适用
50%
32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于1年 不适用
33 股票 期权后一 行权期的起算 日是否不 早于前一行权 期的届满 不适用
日
34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12个月 不适用
股票期权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是否未超过激励对象
35 不适用
获 授 股票期权总额的50%
监事会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监事会是否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 是
36 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见
上市公司是否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按照《
37 是
股 权 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股
是
权激励的条件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
是
规定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股
是
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是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
是
露义务
(6)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否
(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否
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是
是
否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避
(9)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不适用
上市公司如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发表
38 不适用
的 专 业意见是否完整,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要求
审议程序合规性要求
39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 是
股东 大会审议股 权激励计划 草案时,关 联股东是否 拟回避表
40 是
决
41 是否存在金融创新事项 否
本 公 司 保证 所 填写 的 情况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合 法 , 并承 担 因所 填 写情 况 有 误所 产
生 的 一 切 法律责任。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