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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泰医学: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核查意见2024-08-0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
为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医学”或“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康泰医学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60 号)
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7,0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相关发行费用合计
人 民 币 11,729,716.98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688,270,283.02 元。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
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2)第 00325 号”《验资报
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子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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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康泰产业园建设项目(开发区)                    49,000.00              47,827.03
康泰医学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北戴河)            23,000.00              21,000.00
                 合计                           72,000.00              68,827.03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在授权期限内,
公司对授权范围内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超过授权额度。

    四、本次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基本情况

    鉴于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购买的部分现金理
财产品预计无法在授权到期前结束,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一致通过《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延长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授
权有效期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即由 2024 年 8 月 7 日延长至 2025 年 8 月 6 日,
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
元。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延长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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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的现金管理
产品进行严格筛选,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渠道包括
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上述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
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3、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延长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延长期限自前次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
即由 2024 年 8 月 7 日延长至 2025 年 8 月 6 日。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产品的购买决策并签署相关
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5、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延长现
金管理授权使用期限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
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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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筛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投资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
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履行的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延长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前次董事会授权
有效期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即由 2024 年 8 月 7 日延长至 2025 年 8 月 6 日,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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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
权期限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和保证募
集资金安全使用的情况下,延长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前次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结束
之日起 12 个月,即由 2024 年 8 月 7 日延长至 2025 年 8 月 6 日,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6.5 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投资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延长使用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
律程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延长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
期限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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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康泰医学系统(秦皇岛)股
份有限公司延长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   泉                 刘乡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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