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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欧陆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18  

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4-068

债券代码:123241          债券简称:欧通转债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 9:15-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大道175号南航明珠花园1栋19号欧陆
通。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4、会议召集人: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合球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3 人,代表股份
62,569,3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5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62,123,37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07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44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4480%。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60 人,代表
股份 466,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委托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2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8 人,代表股份 44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480%。
    (注: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 101,200,000 股,其中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1,655,300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因此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99,544,700 股。)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2,221,9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4448%;反对 347,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5549%;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18,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666%;反对 34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905%;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2,561,17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869%;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28%;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45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407%;反对 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64%;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杨小昆律师、常宝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