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天阳科技 股票代码:300872 信息披露义务人: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海滨大道 2 号阳 光国际中心 D 座 1701-BQ(0012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欧阳建平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股份变动性质: 协议转让导致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可转债转股、股权 激励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 2024 年 11 月 21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阳科技”或“标的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阳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原因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7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皓宏智业 指 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致行动人 指 欧阳建平 天阳科技、公司、上市公 指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标的公司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云昇 云南国际信托 指 2024-652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 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 336.51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导致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协 议转让方式向云南国际信托出让其所持有的合计 23,200,000 股天阳科技股份之行为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书》 皓宏智业于 2024 年 11 月与云南国际信托签署的 《股份转让协议》 指 《股份转让协议》(编号:云信信 2024-1603- XYZR)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名称: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住所/通讯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海滨大道 2 号阳光国际中心 D 座 1701-BQ(0012 室) 3、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志鸿中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欧阳建平) (以下简称“志鸿中科”) 4、注册资本:1,213.093838 万元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社会经济咨询服 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组织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 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期限:2014-12-15 至 2064-12-14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27133091L 9、股东及持股比例:欧阳建平持有其 78.01%股权;开封创利云企企业管理咨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10.00%股权;四川康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 6.39%股权;鲁委持有其 4.90%股权;青岛科悦融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有其 0.51%股权;青岛启祥博瑞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 0.12%股权;北京志鸿中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其 0.08%股权。 10、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长期居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国家或者地区 住地 的居留权 5 皓宏智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 欧阳建平 男 中国 中国 否 派代表/志鸿中科之法定代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姓名(包括曾用名):欧阳建平 性别:男 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00%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建平持有皓宏智业 78.01%股权,皓宏智业为 欧阳建平实际控制的企业,因此欧阳建平与皓宏智业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股权 关系如下: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原因及持股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 债”)转股、公司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 336.51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 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进行的协议转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 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 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7 号文)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975.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 值 100 元, 发 行总 额 97,500.00 万元 ,债 券 简称 “天 阳 转债 ”, 债 券代 码 “123184”,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并于 2023 年 10 月 9 日进入转股期。自 2024 年 3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共有 6,396,904 张 “天阳转债’转股,转股数量合计 54,208,181 股。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的 3,365,100 股股份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上市流通。 综合上述事项,公司总股本由 404,429,094 股增加至 462,002,375 股。皓宏智业 持股数量为 39,750,117 股,持股比例由 9.83%(占当时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总股本的 9.94%)被动稀释至 8.60%(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总股本的 8.69%);欧阳建平持 股数量为 88,105,854 股,持股比例由 21.79%(占当时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总股本的 22.02%)被动稀释至 19.07%(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总股本的 19.25%)。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与云南国际信托签署了《股份转让协 议》,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云南国际信托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23,2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总股本的 5.02%,占扣除回购专 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5.0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占当时扣除 占扣除回购 股东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回购专户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专户股份后 名称 (股) (%) 份后总股本 (股) (%) 总股本比例 比例(%) (%) 8 合计持有股 39,750,117 9.83 9.94 16,550,117 3.58 3.62 份 皓宏 其中:无限 39,750,117 9.83 9.94 16,550,117 3.58 3.62 智业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 - - - - - 股份 合计持有股 88,105,854 21.79 22.02 88,105,854 19.07 19.25 份 欧阳 其中:无限 22,026,464 5.45 5.51 22,026,464 4.77 4.81 建平 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 66,079,390 16.34 16.52 66,079,390 14.30 14.44 股份 合计 127,855,971 31.61 31.96 104,655,971 22.65 22.87 注 1:根据相关规定,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总股本应当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以公司最 新披露的数据为准), 因此上表中本次 权益变动前持股 比例按公司截 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股本总额 404,429,094 股,扣除公司当时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4,346,480 股后的公司总股本 400,082,614 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按公司截至 2024 年 11 月 20 日股本总额为 462,002,375 股,扣除公司最新披 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4,346,480 股后的公司总股本 457,655,895 股计算; 注 2:权益变动的时间为因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导致交易双方在公司拥有的股份权益变动的时间,即交 易双方在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注 3: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工作导致公司总 股本由 404,429,094 股增加至 462,002,375 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及股东进行协议转让; 注 4:上述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转让方: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受让方: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云昇 2024-652 号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2,32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 5.02%(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5.07%)。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 款,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标的股票。 (三)转让价款、支付对价及其来源 9 双方确认,标的股票的转让价格依据本协议签署生效日前一交易日标的公司股 票收盘价的 80.20%确定,即人民币 12.60 元/股,标的股票对应的转让价款合计人 民币 292,320,000.00 元(大写:贰亿玖仟贰佰叁拾贰万元整)。 (四)付款安排 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安排如下:标的股票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 20 日内,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指定账户支付首笔转让价 款人民币 95,000,000.00 元(大写:玖仟伍佰万元整);剩余转让价款于标的股票 转让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 30 日内支付。 (五)协议签订时间 2024 年 11 月 21 日。 (六)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甲方乙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 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甲方为自然人,则由自然人签字并捺指印,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 转让的情况。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协议转让没有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 议,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的其他安排,亦不存在就转让方在该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的其他安排。 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中的协议转让尚需深交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 10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 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欧阳建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信息披露 义务人皓宏智业为欧阳建平先生控制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见本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 股情况”。 欧阳建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有证 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的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皓宏智业持有公司股份 39,750,117 股, 其中被质押的股份 7,000,000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欧阳建平持有公司股 份 88,105,854 股,其中被质押的股份 56,900,000 股。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权益 变动信息外,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志鸿中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__ 欧阳建平 日期: 年 月 日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五)《股份转让协议》; (六)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16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 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在地 股票简称 天阳科技 股票代码 300872 中 国 (江 苏 )自 由 贸 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 信息披 露义 易 试 验区 连 云港 片 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伙企业(有限合伙) 务 人 住 所 / 连云区海滨大道 2 号 名称 通讯地址 阳 光 国 际中 心 D 座 1701-BQ(0012 室) 增加 □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无一 致行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无 □ 数量变化 动人 □ 信息披 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务人是 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是 □ 否 上市公 司实 第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 权益变动方式 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可多选) 其他 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导 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一致行动人披露前 持股数量:127,855,971 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 股 比 例 : 31.61%( 占 当 时 扣 除 回 购 专 户 股 份 后 总 股 本 比 例 为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 31.96%) 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持股数量:104,655,971 股 一致行动人拥有权 持股比例:22.65%(占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 22.87%)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 变动数量:23,200,000 股 动比例 变动比例:5.02%(占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 5.07%) 时间:2024 年 3 月 13 日至本次协议转让出让方与受让方共同至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并完成标的股份的过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户登记手续之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 1、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2、公司完成股 时间及方式 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3、协议转 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 否 □ 不适用 金来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 信息披露义务人 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如果未来信息披 是否拟于未来 12 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有关法律 个月内继续增持 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 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 否 □ 不适用 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 否□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19 (本页无正文,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连云港皓宏智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志鸿中科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20 (本页无正文,为《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_____________ 欧阳建平 日期: 年 月 日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