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阳科技: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12-11
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117
债券代码:123184 债券简称:天阳转债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3、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拟续聘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
民币 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
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
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
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
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
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6
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1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
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黄羽,200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2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李轩,2023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8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3年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
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按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
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制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
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大华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
可证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其在为公司提供服务期间,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
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
与会委员一致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市场情况与审计
机构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华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监事会同意续聘
大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
期一年。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
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
方式。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