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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晨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4-09-12  

证券代码:300873        证券简称:海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星期四)14:30-15:3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前海信利康大厦 13 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梁晨女士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8 人,代表股份 138,056,36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6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3,108,22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4.27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5 人,代表股份 14,948,1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6.5900%。

   (二)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6 人,代表股份 14,948,238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9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5 人,代表股份 14,948,13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5900%。

   (三)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 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791,5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082%;反对 17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6%;弃权 9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683,3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282%;反对 170,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17%;弃权 9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0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延长
授信期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672,1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217%;反对 28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6%;弃权 103,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63,9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294%;反对 281,1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06%;弃权 103,1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7,636,2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6957%;反对 309,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4%;弃权 1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528,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892%;反对 309,7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722%;弃权 11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85%。
       四、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参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经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