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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春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祝传颂)2024-04-20  

                   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安徽金春无纺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祝传颂,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安徽中
医药大学教师、安徽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安徽省公安厅法律专家
(顾问)组成员、长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0856,现名:中兴天恒能源科技(北
京)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专
业委员会委员、华安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委员、国元证券投资银行业务内核委员、安
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603599)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
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
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
出异议的事项,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报告期内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报告期内会   实际出席
             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议次数       次数
  祝传颂        9              9        0         0          3           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共计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
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进行了审议,掌
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
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绩效考核、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
建议,监督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期间并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
缺席情况。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在 2023 年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进行审查;对
增选公司董事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
况,公司 2023 年度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将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5)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履职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均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独立董事之间进行充分
讨论后最终作出决策、发表独立意见。报告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2
                                     1、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 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 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及事前
                                         认可意见
                                     4、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立意见
                                     5、 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
第三届董事会                             意见
               2023 年 4 月 23 日
第十一次会议                         6、 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7、 关于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8、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独
                                         立意见
                                     9、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1、 关于公司董事长曹松亭先生辞职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5 月 30 日
第十三次会议                         2、 关于变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9 日    2、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及
第十四次会议
                                         事前认可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0 日    1、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第十五次会议
                                     1、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2、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8 日        来情况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第十六次会议
                                     3、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5、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6 日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第十八次会议
                                     1、 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 关于新增关联方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及事前
               2023 年 12 月 11 日
第十九次会议                             认可意见
                                     3、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已在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公示。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
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
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积极跟进和了解审计工作进
                                              3
展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4、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披露工作,维护了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调查。本人与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
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
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
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
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5、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
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以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该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2023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关联交易相关事项,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情况如下:
    (1)预计 2023 年公司及子公司与滁州金辰置业有限公司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150 万
元的关联采购及 150 万元的关联销售。
                                      4
    (2)预计 2023 年公司及子公司与爱乐甜(滁州)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发生不超过人
民币 300 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3)预计 2023 年公司及子公司与滁州金祥物流有限公司发生不超过人民币 250 万
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4)预计 2023 年向新增关联方来安县祥瑞运输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运输服务
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 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
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
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
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3、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
聘任胡俊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仰宗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3 年 7 月 26 日召
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补选副总经理詹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三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
    上述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5
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况。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
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5、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事项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
就,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应作废。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
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履行职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2024 年,本人将继续忠实、勤勉、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决策,利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祝传颂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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