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南智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4-03-08
证券代码:300880 证券简称:迦南智能 公告编号:2024-008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归属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于 2024 年 2 月 8 日上市流通。本次归属股
票的上市流 通数量 为 991,560 股,公 司 总股本将由 193,196,160 股增加至
194,187,720 股。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拟将注册资本变更如下:原公司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19,319.616 万元,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418.772 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上述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的变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
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19,319.616 万元。 19,418.772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2
19,319.616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19,418.772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
第一百五十三条 本章程第九十五
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
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
事。
3 于监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
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
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
事。
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
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
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
4 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
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
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2 个
(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 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配政策为: 策为: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 (二)利润分配的方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现
5
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 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具备现金分红 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
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 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行利润分配。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以人 配。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和
民币计价和支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支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
股份)的派发事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
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股份)的派发事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 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
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
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
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公司最
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
意见;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
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
利润)为负值;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经
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可以不进行利
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
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 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
且无重大资金支付发生时,应当采取现 无重大资金支付发生时,应当采取现金方
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 式分配股利,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
润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分
10%。 配利润的 30%。
(七)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七)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
应当先制定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审议 当先制定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通过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经半数以上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利润分
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 配预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审 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
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及监事会 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
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中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
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及未完全采纳的具体理由;公司监事会审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及监事会通
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过利润分配预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 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 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 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
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 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 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
上予以披露。 项说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
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八)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
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 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
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 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
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 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提交董事
经独 立董事认 可后方能 提交 董事会 审 会审议,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
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 发表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
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 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
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 议,公司应安排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
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应安排网络投 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充分反映
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提供便利,充分反映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并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
保持不变。
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版本为准。
三、备查文件
1、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10551 号)。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