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迦南智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7-05  

证券代码:300880         证券简称:迦南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3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截至目前的总股本 194,187,72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 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合计
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8,256,316.00 元,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
100%。
    在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如发生变
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
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4,187,72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7 月 11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7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7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62              慈溪市耀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       08*****359    宁波杭州湾新区鼎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宁波杭州湾新区鼎耀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 2024 年 7 月
4 日更名为“宁波鼎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证券账户公司名称
暂未办理完成变更,故此处仍为变更前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4 年 7 月 4 日至登记日 2024 年 7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控股股东慈溪市耀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章国耀及章恩
友、股东宁波杭州湾新区鼎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蒋卫平、王立明、倪海峰、马益平、龙翔林、
李楠)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股份锁定
期届满后的两年内若减持股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进行,
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减持价格将不
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次除
权除息后,上述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慈溪市开源路 315 号公司董秘办
    咨询联系人:李楠
    咨询电话:0574-63080571
    传真号码:0574-63080569

    八、备查文件

    1、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迦南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