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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利得: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22  

证券代码:300883               证券简称:龙利得            公告编号:2024-006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上午 10 点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公司全
体董事。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 6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6 名。公司全
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龙平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提高员工的凝
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实施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龙利
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
见,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董事徐龙平、向存林、朱敏系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
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落实,
经与会董事讨论,一致认为公司拟定的《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董事徐龙平、向存林、朱敏系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     授权董事会及其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
员工持股计划;
    2.     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
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
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
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4.   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5.   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
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过户股票的锁定、解锁
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7.   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
(如有),并签署相关协议;
    8.   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
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9.   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10.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
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
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
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
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
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董事徐龙平、向存林、朱敏系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董事,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