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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利得: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2024-03-22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简称:龙利得                                          证券代码:300883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二四年三月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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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一、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利得”“公司”或“本
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具
体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无法成立的风险;若员
工认购份额不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股票价格受公司经营业绩、宏观经济周期、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
及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复杂因素影响。因此,股票交易是有一定风险的投资活
动,投资者对此应有充分准备。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中有关公司业绩考核指标的描述不代表公司的业绩
预测,亦不构成业绩承诺。

    六、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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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
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
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范围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持有人”),初始设立时
总人数不超过 90 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管理
委员会可以根据认购款缴纳情况、员工变动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
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合计持有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不
超过 30%(涉及增加或变更持有人情形的,需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龙利得 A 股普通
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395.6387 万股,约占本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4,600.00 万股的 1.14%。本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
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956,38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4%,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6.55 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 5.91 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4,299,161.70 元(不含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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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
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员工持
股计划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
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
情况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214.6108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
每份份额为 1.00 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3.07 元/股。在本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公布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
整。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或委托资产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公司成
立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本员工持股计
划或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
实维护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管理委
员会可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 36 个月,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锁定期
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
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亦可在存续期届满后,对本员工持
股计划进行展期,经管理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九、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
票的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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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
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
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十一、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
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
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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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声明 ........................................................................ 1

风险提示..................................................................... 2

特别提示..................................................................... 3

释义 ........................................................................ 7

第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8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 9

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范围及份额分配情况 ................... 10

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格 ................... 12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和业绩考核 ............................. 14

第六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8

第七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及管理模式 ................................... 19

第八章 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 25

第九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及权益分配 ................................... 27

第十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 29

第十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 30

第十二章 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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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龙利得/公司/本公司/
                      指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        指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
                           案)》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指
办法》                     办法》
                           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即公司(含子公司)董事、监
持有人                指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公司股票              指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指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持有人归属权益的条件尚未成就,
                           非经管委会同意所获授份额不得转让或处置的期间,自公司
锁定期                指
                           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计算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龙利得 A 股普
标的股票              指
                           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自律监管指引》      指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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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

    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目的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

    二、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
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三、有助于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
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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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
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
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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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范围及份额分配情

                                         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确定依据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
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
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除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第十章第(四)项另有规定外,所有参与对象必须在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时资金总额不超过 1,214.6108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
单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1,214.6108 万份。初
始设立时持有人总人数不超过 90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认购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拟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拟持有份额上限对应的       拟持有份额占本员工持
   姓名             职务
                                       标的股票数量(股)         股计划比例(%)
  向存林       董事、副总经理                  300,000                   7.58%

   朱敏       董事、财务负责人                 100,000                   2.53%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尹雪峰                                        20,000                   0.51%
                     书
  詹燕武         监事会主席                     50,000                   1.26%

  郑慧珍            监事                       160,000                   4.04%

  王德超            监事                        20,000                   0.51%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306,387                 83.57%
            (84 人)
             合计                              3,956,387                100.0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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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参与对象最终认购的份额以员工实际出资金额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龙平的一致行动人为上海龙尔利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张云学。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徐龙平先生的配偶徐维女士(拟持有
份额上限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10 万股,拟持有份额上限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比
例为 2.53%)、儿子徐强先生(拟持有份额上限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20 万股,
拟持有份额上限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比例为 5.06%)。徐维女士任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徐强先生主要负责公司生产业务,均在日常经营管理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前
述人员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基于其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的价
值认可,有助于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以促
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公司认为上述人员作为持有人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未损害中小投资
者的利益。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按照认购份额按期、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缴款时间由公司统一通知安排。持有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其认购资金的,
则视为持有人自动丧失剩余未按期缴纳部分对应的认购权利,仅享有按期缴纳部
分对应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可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对参加对象名单及其认购份
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持有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时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不超过
30%,参加对象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根据员工实际
签署《持股计划认购协议书》和最终缴款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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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规模和购买价

                                      格

    一、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 1,214.6108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
位,每份份额为 1.00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
款情况确定。

    二、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龙利得 A 股普通股股
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
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股份的
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
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956,38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4%,其中最高成交价为 6.55 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 5.91 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4,299,161.7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395.6387 万股,约占本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4,600.00 万股的 1.14%。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
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员工持股
计划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本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
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
况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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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股票购买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一)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价格为 3.07 元/股,购买价格根据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的回购均价的 50%确定,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
2.73 元/股;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为
2.58 元/股。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
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
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二)购买价格设定的合理性说明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上述人员系对
公司核心业务未来发展有直接贡献作用或有重要协同作用的员工,对经营计划及
中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公司认为,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基于公司现阶
段发展情况和全面完善公司组织架构、岗位配置及人才队伍体系的诉求,公司平
衡了激励效果最大化的目的和公司实施员工激励所需承担的成本,确定本员工持
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为 3.07 元/股,根据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公司股票的回购均价的 50%确定,不低于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
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且不低于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
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定的购买价格能有效稳固现有
人才团队并吸引外部人才,强化公司核心团队对公司中长期发展的使命感和责任
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从而推动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价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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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和业绩考核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 36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
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也可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审批程序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全部
出售或转出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
出售或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管理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信息敏感期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管理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并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 12 个月、
24 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
算。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对应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
配至持有人。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的 12 个月后,解锁的标的股票对应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
股票总数的 50%;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
之日起的 24 个月后,解锁的标的股票对应股份数量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
股票总数的 50%。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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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
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
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
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
大事项。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上述
敏感期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包括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具体考核
指标如下: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 2024 年—2025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
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持有人解锁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条件之一,
业绩考核目标具体如下:
                           以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对应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
       考核年度                              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2024 年               10.00%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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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 年                        25.00%                          20.00%


                             公司层面解锁比例(X)
                       当 A≥Am                                       X=100%
                     当 An≤A<Am                                      X=80%
                       当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