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狄耐克: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4-27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对公司和全

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独立行使职权,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以及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

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工作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3

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8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1、《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2023 年 4    第二届监事会第   2、《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
          月 20 日       十七次会议     的议案》;

                                        3、《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4、《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5、《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

                                 7、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

                                 8、 关于 2022 年第四季度计提信用减值

                                 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3 年 4   第二届监事会第   1、《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2
    月 26 日      十八次会议     案》。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3 年 5   第二届监事会第   1.01、提名蒋伟文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
3
    月 10 日      十九次会议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02、提名郑陈英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023 年 5   第三届监事会第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
4
    月 26 日       一次会议      议案》。
                                       1、《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23 年 8   第三届监事会第
  5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月 17 日       二次会议
                                       3、《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1、《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3 年 8   第三届监事会第   的议案》;
  6
          月 29 日       三次会议      2、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

                                       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 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23 年 10   第三届监事会第
  7                                    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月 18 日       四次会议
                                       案》。

                                       1、《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2023 年 10   第三届监事会第   案》;
  8
          月 27 日       五次会议      2、 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

                                       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重要事项进行了监

督检查,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查和监督,并对报告期
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听

取公司各项提案和决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管理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公司董事会运作管理规范,决策程序合理,认真

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不存

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

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3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

体系、定期报告、经营活动等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财务管理规范、运作

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强化;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的规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

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管理,募

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内部控制评价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较

为完善、合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2023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核,监事会

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

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

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

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度,监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

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日常生产

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

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公允的价格自愿、诚信的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公正、公平、
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公司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持续地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进行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在

2023 年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自觉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各类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2023 年度,公司共披露 90 号有号公告及 56 份无号公告。

       (七)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和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资产交易和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资产交易、对外投资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的规定,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

为:2023 年,公司严格履行了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表并做好相关内幕信息登记及保密工作,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

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与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三、2024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着对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加强监督力度,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以切实维护和保障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司的发展战略,紧密围绕年度经营计划,正确行

使监事会的职能,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并将重

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履行各项监督职能,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的要求,履行包括但不限于

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

股东大会等重要会议,及时了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

规性等职能,通过加强与董事会、公司内部审计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工作,

督促企业不断建立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促进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与风险防范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监事会成员的专业履职能力,保障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通过组织监事会成员参加与财务、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的

培训,提高监事会成员的专业履职能力,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以保障监事会

在有序开展各项监督工作中,能够增强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勤勉尽责,保障

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