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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狄耐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04-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信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厦门狄耐
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狄耐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狄耐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7 号)同意注册,厦门狄耐克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87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746,1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49,795,943.38 元(不含
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6,304,056.6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了《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361Z0099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总投 拟投入募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        环评备案      用地情况
号                        资   集资金
                                                                         闽(2018)厦
     制造中心升级与                            厦海发投备     厦海环审
 1                    33,272.23 32,624.66                                门市不动产权
       产能扩建项目                          (2019)306 号 [2019]166 号
                                                                         第 5000569 号
     研发中心升级建                           厦海发投备        厦海环审
 2                     7,871.87   7,778.99                                      -
         设项目                               (2018)1 号    [2019]162 号
     营销及服务网络                            厦海发投备
 3                     6,993.45   6,993.45                         -            -
         扩建项目                            (2020)101 号
     补充流动资金项
 4                    20,313.04 20,313.04          -               -            -
           目
        合计          68,450.59 67,710.14          -               -            -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1,170.58 万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为 1,650.01 万元,同时
持有未到期结构性存款 31,000 万元(含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保持充足的
资金流动性。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9 亿元(含超募资金,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
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产品品种
    1、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需符合以下要求: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
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2、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
存单、理财,货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欧元、美元)。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
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尽管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
型产品,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现金管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现金管
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
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控制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和监督现金管理的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
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能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回报。

    六、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

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2.9 亿元(含超募资金,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
(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理财,货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欧元、美元),使用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更好的保障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狄耐克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
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2、狄耐克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
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狄耐克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狄耐克使用不超过 2.9 亿元(含超募资金,含本数)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狄耐克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7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狄耐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

                     王跃先                   付    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