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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稳健医疗: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2024-10-29  

              创 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简称:稳健医疗                                                               股票代码:300888
                                                                                是 否 存 在该事
序号                                  事项                                      项 ( 是 /否 /不   备注
                                                                                   适 用)

                          上 市 公 司合规 性要求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务 会 计报 告 是否 被注 册 会计 师出 具 否
 1
       否 定 意 见 或 者无 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 告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务 报 告内 部 控制 被注 册 会计 师出 具 否
 2
       否 定 意 见 或 者无 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 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否
 3
       承诺 进 行 利 润分配的情形
 4     是 否 存 在 其他不适 宜实施股权 激励的情 形          否
 5     是 否 已 经 建立绩效 考核体系和 考核办法                                 是
                                                                                否
 6     是 否 为 激 励对象提 供贷款以及 其他任何 形式的财务 资助

                          激 励 对 象合规 性要求
       是 否 包 括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5%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是,已说明
 7     或 者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配 偶 、 父 母 、 子 女 以 及 外 籍员 工 ,
       如 是 ,是 否说明前 述人员成为 激励对象 的必要性、 合理性
 8     是 否 包 括独立董 事、监事                                               否
                                                                                否
 9     是否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否
 10    最 近 12个月内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
       选
       最 近 12个 月 内 因重 大违 法违 规行 为被 中国 证监会 及其 派            否
 11
       出 机 构 行 政 处罚或者采 取市场禁入 措施
       是 否 具 有 《 公 司 法 》规 定 的不 得 担任 公司 董 事、 高级 管 否
 12
       理 人 员 情形
                                                                         否
 13    是 否 存 在 其他不适 宜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 形

 14    激 励 名 单 是否经监 事会核实                                            是
                          激 励 计 划合规 性要求
       上 市 公 司 全 部 在 有 效期 内 的股 权 激励 计划 所 涉及 的标 的 否
 15
       股 票 总 数 累 计是否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20%
                                                                         否
 16    单 一 激 励对象累 计获授股票是否超过公司股本总 额的1%
                                                                                否
 17    激 励 对 象 预 留 权 益 比例 是 否未 超 过本 次股 权 激励 计划 拟
       授 予 权 益数量的20%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 是
18   东或 实 际 控 制 人及 其配 偶 、父 母、 子 女以 及外 籍 员工 的,
     股 权 激 励 计 划草 案是否已列 明其姓名 、职务、获 授数量
                                                                              是
19   股 权 激 励计划的 有效期从授权日起计算是否未超 过10年
                                                                              是
20   股 权 激 励 计划草案 是否由薪酬 与考核委 员会负责拟 定

                  股 权 激 励计划 披露完整 性要求

21   股 权 激 励 计划所规 定事项是否 完整                    是
     ( 1)对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的规定 ,逐 条说明是否存 是
     在上市 公 司 不 得 实 行 股 权 激 励 以 及 激 励 对 象 不 得 参 与 股
     权 激 励 的 情 形 ; 说 明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实 施 会 否 导 致上 市
     公 司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上市条件
                                                                              是
     ( 2) 股 权激 励计划的目 的、激励 对象的确定 依据和范围

     (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 益数量及占上 市公司股本总 是
     额的比 例 ;若 分次 实施 的,每次 拟 授予 的 权益 数量 及 占上
     市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的 比 例 ; 设 置 预 留 权 益 的 , 拟 预 留 的权
     益 数 量 及 占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权 益 总 额 的 比 例 ; 所 有 在 有效
     期 内 的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所 涉 及 的 标 的 股 票 总 数 累 计 是 否超
     过 公 司 股 本 总 额的 20%及其计 算方法的说明
     ( 4)除预留部分外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是
     的,应 当 披露 其姓名、 职务、 各自可 获授的 权益数 量、占
     股 权激励 计 划拟 授予 权 益总 量的 比 例 ;其 他 激励 对象( 各
     自 或 者 按 适 当 分 类 ) 可 获 授 的 权 益 数 量 及 占 股 权 激 励计
     划 拟 授出 权 益总 量的 比例 ;以及 单个激 励对象 通过全 部在
     有 效期 内的 股权 激励计 划获授的 公司股票累计 是否超过公
     司 股 本 总额1%的 说明
     (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或 者授权日 的确定方 是
     式、可 行 权 日 、 锁 定期 安排等
     (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 票期权的行 权价格及其确 是
     定方法 。未 采 用《 股权 激 励管 理办 法 》第二 十三 条 、第 二
     十 九 条 规 定 的 方 法 确定 授 予价 格 、行 权价 格 的, 应当 对
     定 价 依 据 及 定 价 方 式作 出 说明 , 独立 财务 顾 问核 查该 定
     价 是 否 损 害 上 市 公 司、 中小股 东利益, 发表意见并 披露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授出权益                    是
     的,应 当 披 露激 励对 象 每次 获授 权 益的 条件 ;拟 分 期行 使
     权 益 的,应 当披 露激 励 对象 每次 行 使权 益的 条 件;约定 授
     予 权 益、行 使权 益条 件 未成 就时 ,相 关 权益 不得 递 延至 下
     期 ;如激 励 对象 包括 董 事和 高级 管 理人 员,应当 披 露激 励
     对 象 行使 权 益的 绩效 考 核指 标;披露 激 励对 象行 使 权益 的
     绩 效 考核 指 标的 ,应 当充 分 披露 所设 定 指标 的科 学 性和 合
     理 性 ;公 司 同时 实行 多 期股 权激 励 计划 的,后期 激 励计 划
     公 司 业 绩 指 标 如 低 于前 期激 励计 划,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
     合理性




     ( 8)公司授予权益及 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 序;当中,应 是
     当明确 上 市 公 司 不 得 授 出 限 制 性 股 票 以 及 激 励 对 象 不 得
     行 使 权 益 的 期间
     (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 益数量、行权 价格的调整方 是
     法和程 序(例如 实施利润分 配、配股等方案 时的调整方 法)
     ( 10)股 权激 励会 计处 理方法 ,限制 性股 票或 者股 票期 权 是
     公 允 价值 的确 定 方法 ,估值 模型 重 要参 数 取值 及其 合 理性
     , 实 施股 权激励应 当计提费 用及对上市 公司经营 业绩的影
     响
                                                                              是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 12)公司发 生控 制权 变更、合并 、分立 、激 励对 象发生 是
     职 务 变 更 、 离职、死亡 等事项时如 何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
     ( 13)公 司与 激励 对象 各自的 权利 义务 ,相关 纠纷 或者争 是
     端 解 决机制
     ( 14)上市 公司有 关股 权激 励计 划相 关信 息披 露文 件不 存 是
     在 虚 假记 载 、误 导性 陈 述或 者重 大 遗漏 的承 诺 ;激 励 对象
     有 关 披 露 文 件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漏
     导 致 不 符 合 授 予 权 益 或 者 行 使 权 益 情 况 下 全 部 利 益 返还
     公 司 的 承 诺 。 上 市 公 司 权 益 回 购 注 销 和 收 益 收 回 程 序的
     触 发 标准 和 时点 、回购 价格 和收益的计算原则 、操作程序
     、 完 成 期限等。
                 绩 效 考 核指标 是否符合 相关要求
22   是 否 包 括 公司业绩 指标和激励 对象个人 绩效指标                        是
     指 标 是 否 客 观 公 开 、清 晰 透明 , 符合 公司 的 实际 情况 , 是
23
     是 否 有 利 于 促进 公司竞争力 的提升
     以 同行 业可 比公 司相 关指 标作 为对 照依 据的,选取 的对 照 不适用
24
     公 司 是否不少于3家
25   是 否 说 明 设定指标 的科学性和 合理性                                   是
               限 售 期 、 归属期 、行 权期合 规性 要求
     限 制性股 票(一 类)授 权登记 日与 首次解 除解限 日之间的 不适用
26
     间 隔 是否少于1年
                                                                不适用
27   每期解除限售时限是否未少于12个月
     各 期 解 除 限 售 的 比 例是 否 未超 过 激励 对象 获 授限 制性 股 不适用
28
     票 总 额 的50%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之间的间隔是否少 否
29
     于1年
                                                                      是
30   每个归属期的时限是否未少于12个月

31   各 期 归 属 比例是否 未超过激励 对象获授 限制性股票总 额的 是
     50%
32   股 票 期 权授权日 与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是 否少于1年 不适用
33   股 票 期 权 后一行权 期的起算日 是否不早 于前一行权 期的届 不适用
     满日
34   股票期权每期行权时限是否不少于12个月                              不适用
     股 票 期 权 每 期 可 行 权的 股 票期 权 比例 是否 未 超过 激励 对 不适用
35
     象 获 授 股票期权总额的50%
             监 事 会 及中介 机构专业 意见合规 性要求
                                                                      是
     监 事 会 是 否 就 股权 激励 计划 是否 有利 于上 市公司 的持 续
36
     发 展、是否 存在明显损 害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发表 意
     见
     上 市 公 司 是 否 聘 请 律师 事 务所 出 具法 律意 见 书, 并按 照 是
37
     《 股 权 激 励 管理 办法》的规 定发表专 业意见
     ( 1)上市公司是否符 合《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 》规定的实行 是
     股权激 励 的 条 件
     ( 2)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 符合《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 是
     的规定
     ( 3)股权激励 计划的拟订、审 议、公示等程 序是否符合《 是
     股权激 励 管 理 办 法 》的 规定
     (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 符合《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 是
     及相关 法 律 法 规 的规定
     (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 要求履行信息 是
     披露义务
     ( 6) 上 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 供财务资助                      否
     ( 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 损害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 否
     利益和 违 反 有 关 法 律、 行政法规的 情形
     ( 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者 与其存在关 联关系的董事 是
     是否根 据 《 股 权 激 励管 理办法》的 规定进行了 回避
     (9)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不适用
     上 市 公 司 如 聘 请 独 立财 务 顾问 , 独立 财务 顾 问报 告所 发 不适用
38
     表 的 专 业 意 见是 否完整,符 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要
     求

                      审 议 程 序合规 性要求
                                                                      是
39   董 事 会 表 决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 时,关联 董事是否回 避表决
                                                                        是
 40    股东 大会审议股 权激励计划 草案时,关联 股东是否 拟回避表
       决
                                                                        否
 41     是 否 存 在金融创 新事项

     本 公 司 保 证 所 填写 的情 况真 实、 准确 、完 整、合 法, 并承 担因 所填 写情 况有 误所 产
生 的 一 切 法律责任。

                                                           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