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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克股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24-02-02  

证券代码:300889        证券简称:爱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社会公众股
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50 元/股,实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披露

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 年 2
月 16 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
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37,8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371%,最高成交价为 15.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230 元/股,
使用资金总额为 11,500,298 元。公司实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间均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