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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品渥食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4-04-18  

证券代码:300892        证券简称:品渥食品         公告编号:2024-013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
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472.98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2.73%,以满足
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3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6,650.00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6,910.6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9,739.34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9 月 1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560 号”《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10,878.47 万元,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 9,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金,超募资金余额为 2,472.98 万元(含银行利息)。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日常生产
经营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同时本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股东
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
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
经营情况,拟使用超募资金 2,472.98 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2.73%。本次
实施超募补流资金计划将会在上次实施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实施时
间满 12 个月之后进行。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
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
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

 四、相关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正常进行;公司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
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472.98 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
算的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 2,472.98 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2,472.98 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2,472.98 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