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24-06-19
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8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 年 6 月 21 日
本次归属涉及人数:57 人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588,700 股
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26%
归属后股份性质:无限售条件股份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
就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登记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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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占本激励计
获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划公告时公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授出权益数量
司股本总额
(万股) 的比例
的比例
董事、副总
1 李可雷 中国 16.00 5.39% 0.11%
经理
2 赵轰 中国 副总经理 16.00 5.39% 0.11%
3 薛财文 中国 副总经理 16.00 5.39% 0.11%
4 叶醒 中国 董事会秘书 10.00 3.37% 0.07%
5 李未君 中国 财务总监 10.00 3.37% 0.07%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04.05 68.69% 1.36%
(92 人)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97 人) 272.05 91.58% 1.81%
预留部分 25.00 8.42% 0.17%
合计 297.05 100.00% 1.9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3、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批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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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
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一个归属期 25%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二个归属期 25%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三个归属期 25%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四个归属期 25%
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各批
次归属比例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2 年
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一个归属期 30%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二个归属期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
第三个归属期 4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
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
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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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
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4、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5 年四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85,000 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14,000 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9,600 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17,250 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48,000 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23,310 万元;
第四个归属期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0,000 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32,200 万元。
注: “营业收入” 和“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其中“净利润”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
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
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
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各年度的公司
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3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09,600 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17,250 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4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48,000 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23,310 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5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0,000 万元或净利润不低于 32,200 万元。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
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经营单位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2025 年会计年度中,除分年度对公司层面的业绩目标
进行考核外,还分年度对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绩效进行考核,并以达到激励
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激励对
象所在经营单位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应的可归属比
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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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单位绩效考核目标完成率 经营单位层面归属比例(X)
完成率≧80% X=100%
50%≤完成率<80% X=75%
完成率<50% X=0%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届时依
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按下表考
核结果确定: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100% 90% 80% 0%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绩效考核结果达到可归属条
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权益
额度×经营单位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
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
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
划。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5 日。
(2)首次授予数量:268.85 万股(调整前)。
(3)首次授予对象:共计 95 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员工。
(4)首次授予价格:17.33 元/股(调整前)。
2、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2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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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留授予数量:20.00 万股(调整后)。
(3)预留授予对象:1 人,为公司副总经理薛坤伦先生。
(4)预留授予价格:11.42 元/股(调整前)。
二、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22 年 1 月 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6 日,公司通过公司公告栏在内部
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 10 天。
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
的异议。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
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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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进
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七)2022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3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
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
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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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关于本次归属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性说明
(一)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作
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取消拟授予上述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20 万股。经
过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7 人调整为 95 人,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297.05 万股调整为 293.85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 272.05
万股调整为 268.85 万股。
(二)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由 268.85 万股调整为 403.275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数量由 25.00 万股调整为 37.50 万股,将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由 17.33 元/股调整为 11.42 元/股。
(三)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中有 7 人已离职、有 10 人因公司组织架构调整而导致职务降职,上述 17 人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共计
42.3750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经过上述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由 95 人调整为 78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由 403.275 万股
调整为 360.90 万股。
(四)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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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在规定期间内未有再向其他潜在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计划,因此公司作废剩余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共计 17.50 万股。
(五)2023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实施完毕,根
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价格由 11.42 元/股调整为 11.32 元/股。另外,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中另有 14 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对上述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85.20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经过上述调整后,本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78 人调整为 64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
属数量由 360.90 万股调整为 275.70 万股。
(六)2024 年 5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已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授予价格由 11.32 元/股调整为 11.12 元/股。另外,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另有 6 人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对上述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22.05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经过上述调整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64 人调整为 58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归属数量由 275.70 万股调整为 246.30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
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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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交易日止,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总量的比例为 25%。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日为 2022 年 1 月 25 日,因此,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二)满足归属条件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归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符合归属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期任职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
期限要求。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首次授予) 2023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
计报告(天健审〔2024〕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1572 号):2023 年度公司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
202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9,600万元或净利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第二个归属期
润不低于17,250万元; 19,195.40 万元,剔除股份
注:“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 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归属于
报表为准,其中“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
利润,且剔除公司及子公司有效期内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为
份支付费用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19,849.71 万元,满足第二
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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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营单位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2025 年会计年度中,除分年度对公司层
面的业绩目标进行考核外,还分年度对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
绩效进行考核,并以达到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绩效考核目标作 期对应的考核年度内,有 4
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绩效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度所在
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对应的可归属比例如 经营单位绩效考核目标完
下: 成 率 超 过 50% 但 未 达 到
经营单位层面归属比例 80%,经营单位层面归属比
经营单位绩效考核目标完成率 例为 75%;其余仍具备资
(X)
格的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
完成率≧80% X=100% 位绩效考核目标完成率均
大于等于 80%,经营单位
50%≤完成率<80% X=75% 层面归属比例均为 100%。
完成率<50% X=0%
首次授予 95 名激励对象
中,27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6、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0 名激励对象因公司组织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
架构调整而导致职务降
度实施,届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额度。个
职,上述 37 名激励对象均
人层面归属比例(Y)按下表考核结果确定:
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个人层面上 格。
一年度绩效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58
考核结果 名激励对象中,共有 9 人
个人层面归 2023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
100% 90% 80% 0% 核结果为良好,所对应的
属比例(Y)
当年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绩效考核结
为 90%;有 4 人绩效考核
果达到可归属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
结果为合格,所对应的当
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权益额度×经营单位层面归属比例
年度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80%;剩余 45 名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
2023 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
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核结果均为优秀,个人层
面归属比例为 100%。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
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同意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
相关事宜。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上市流通日:2024 年 6 月 21 日。
(二)归属人数:57 人。
(三)归属数量:588,700 股。
(四)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26%。
(五)授予价格:11.12 元/股(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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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可归属限 本次归属数
获授限制性股票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量占已获授
数量(万股)
(万股) 数量的比例
董事、副
1 李可雷 中国 24.00 6.00 25.00%
总经理
2 赵轰 中国 副总经理 24.00 6.00 25.00%
3 叶醒 中国 董秘 15.0000 3.75 25.00%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180.90 43.12 23.84%
人员(54 人)
合计(57 人) 243.90 58.87 24.1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表中所涉及股份数量已根据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进行了调整,根据考核结果计算的部分
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可办理归属的股票数量存在小数点(不足 1 股),因无法办理不足一股的登记,且
为避免办理归属的数量超过授予的数量,该类情形将自动向下舍去小数点,取整。
3、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八)激励对象发生变化的情况及放弃权益的处理
在本次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共计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自愿放弃本
次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未完成本次全部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出资,因此该激
励对象已授予但未办理归属的 1.80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予以作废处理。
六、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6 月 21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588,700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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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
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
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七、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天健验〔2024〕221 号)。截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止,公司已收到 57 名
激励对象缴纳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 6,546,344.00 元,出资方式为
货币出资。截至 2024 年 6 月 12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26,188,700.00
元,累计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226,188,700.00 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限制性
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6 月 21 日。
八、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数量 225,600,000 588,700 226,188,700
注:本次归属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
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二)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 197,783,741.99 元,基本每股收益为 0.88 元/股。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
记完成后,总股本将由 225,600,000 股增加至 226,188,700 股,按新股本计算,
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2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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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应摊薄。本次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十、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已经获得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合法、
有效。本次调整、本次作废及本次归属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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