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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美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4-03-20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
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
事可以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一名代表主持。

     第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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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一)至第(三)项职权的,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
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对讨论事项记录如下事项:

     (一)所讨论事项的基本情况;

     (二)发表意见的依据,包括所履行的程序、核查的文件、现场检查的内容
等;

     (三)所讨论事项的合法合规性;

     (四)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是否有效;

     (五)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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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独立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
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
当明确、清楚。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并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
件。

     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前提供公司运营情况资料,组织或者配
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
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的召开。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
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
露有关信息。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对本制度
进行修改。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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