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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凯鑫: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11  

证券代码:300899          证券简称:上海凯鑫        公告编号:2024-002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上
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1888号6号楼5层公司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葛文越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下同)共11人,代表股
份数31,971,4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25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数31,965,964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50.116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数5,50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1,508,264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6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02,76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5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500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
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
决: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补选王剑锋女士、吴代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关于补选王剑锋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31,96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506,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8674%。
    本议案获得通过,王剑锋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1.02 补选吴代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得票数31,969,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得票数1,506,2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8674%。
    本议案获得通过,吴代林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971,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
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971,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议案
获得通过。
    3.02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971,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3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971,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971,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05 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971,4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莫环律师、路悦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