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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凯鑫: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晓琳)2024-04-23  

                       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晓琳)
       本人(王晓琳)作为上海凯鑫分离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
   在 2023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晓琳,男,1963 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担任
   南京化工学院担任助教、讲师,日本东京大学工学部助理教授,南京化工大学副
   教授、教授。现任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工学院大学(日本)客座教授,
   杭州天创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飞潮(上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北京膜学会理事长。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
   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
   案经过审议以后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实际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数          次数       数           席会议
   董事会          6            6            0         0               0

  股东大会         2            2            0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开展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及任职情况进行审核,认真履
    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业务布局以及《战略
    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积极了解公司业务拓展情况,从自身专业角度
    出发,为公司业务发展提出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继续参与相关事项讨论、决
    策,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进行监督,听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切实履
    行了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0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履职情况
                               1、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的事前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4    第三届董事会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
月 24 日     第八次会议                                                              同意的独立
                               担保的独立意见;
                                                                                     意见
                               5、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6、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独立意见;
                            10、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独立意见;
                            1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见。
                                                                                  同意的事前
                            1、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2023 年 8    第三届董事会   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月 28 日     第十次会议     2、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   同意的独立
                            见;                                                  意见
                            3、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
                            担保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     同意的独立
10 月 18
             第十一次会议   立意见                                                意见
日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主要采用通讯的方式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内部制度的建
    立及执行、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多方面进行了核查,与公司内审部进行
    了充分沟通,认真审阅内审部每季度出具的内控审计工作总结和下一季度工作计
    划,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业务进展情况,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出建议。
    本人针对涉及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积极与公司董事及高管进行商议,切实维护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充分沟通,听取会计师
    事务所发表的审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对公司年度
    报告予以认真审议并明确表达意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已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原则合理,并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经营情况,结合各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职责分工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激励公司董事勤勉尽责,充分
调动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未来发展。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严格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能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
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内控控制体系规
范、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
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可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建设、运行情况。
   (五)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补选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履历、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
委员会,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内部体系建设及制度执行情况,独立、
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由于本人连任独立董事职位已届满六年,本人已于 2023 年 12 月申
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本次卸任后,本人将继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希望公司继
续保持持续健康发展,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3 年度独
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晓琳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