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翔股份: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2024-02-19
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核查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
况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4 年 2 月 9 日至 2024 年 2 月 18 日;
3.公示方式:公司网站;
4.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及面谈等
方式向监事会反馈意见,监事会对相关反馈信息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
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和监事会核查结果,
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次列入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误导性陈述;
3.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拟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5.本次拟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