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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翔股份: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4-03-22  

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应审批程序

    1.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9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2024 年 2 月 27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 刊 登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
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说明

    鉴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27 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或离职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04 万股,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将前述 104 万股限制性股票在首次授予
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分配及调整至预留部分。

    调整后,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403 人调整为 376 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
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302 万
股调整为 2,218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00 万股调整为 284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
对象人数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本
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
务办理》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
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5.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6.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7.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