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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翔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12-30  

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翔股份”)
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支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大亚湾支行”)
申请授信额度8,000.00万元,由全资子公司智恩电子(大亚湾)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智恩电子”)提供担保,该事项已经由智恩电子唯一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
为公司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11月2日

    (3)注册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西区龙山八路9号

    (4)法定代表人:郑晓蓉

    (5)注册资本:人民币41,469.4422万元

    (6)经营范围:制造和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内外销比例由公司根据
市场需求情况自行确定。印刷电路板半成品加工和销售、产品贸易、产品研发、
技术检测、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持股5%以上):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郑晓蓉                               15.01%
                        谭东                               11.60%
      (8)担保方和被担保方关系:智恩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9)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 2023年12月31日(经审
         指标名称
                                       计)                  计)
         资产总额                   723,317.74            666,463.87
         负债总额                   518,314.41            443,037.39
         银行贷款                   136,580.30             99,669.19
         流动负债                   448,282.37            378,566.08
           净资产                   205,003.34            223,426.48
         指标名称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2023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7,661.02            296,248.69
         利润总额                   -24,564.07            -20,724.79
           净利润                   -18,716.89            -17,215.3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智恩电子与广发银行大亚湾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
号:(2024)惠银综授额字第000040号-担保01),为公司在该银行的授信业务提
供保证,敞口最高限额8,000.00万元。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         保证               保
        债          担保最高
 人           人                证
        务            限额                保证范围                保证期间
(甲         (乙               方
        人          (万元)
方)         方)               式
广发    科                      连   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   1、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
银行    翔   智恩               带   务本金、利息、罚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000.00
大亚    股   电子               责   息、复利、违约金、   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
湾支    份                      任   损害赔偿金、为实现   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
 行                          保   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 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
                             证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
                                  仲裁费、律师费、差   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
                                  旅费、执行费、保全   之日起三年。
                                  费、评估费、拍卖或   3、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
                                  变卖费、过户费、公   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
                                  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 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
                                  付费用。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
                                                       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
                                                       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
                                                       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
                                                       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
                                                       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
                                                       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
                                                       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起三年。

      注:主合同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授信业务相关合同。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正在履行中
的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 331,054.65 万元(均为对合并范围内的主体提供的担保),
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50.60%公司不存在为全资子(孙)公司以外的
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智恩电子与广发银行大亚湾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智恩电子股东决定。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