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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平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2024-12-19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平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康平科技本次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5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4.30 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343,2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1,396,484.19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1,803,515.8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20NJAA20005)。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历次变更情况,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1
                                                                                                         核查意见

                                                                                                                    项目达到预
序                                                                  募集资金拟投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号                                                                     入金额
                                                                                                                     态日期
     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
     器及汽车配件电机           苏州迎东电动工具
1                                                      30,000.00                 -                  -          -                -
     1200 万台、电动工具整          有限公司
     机 60 万台项目
                                康平科技(苏州)
2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         4,500.00         4,500.00      100.00%                -
                                  股份有限公司
                                                    1,800 万美元      1,800万美元     833.79万美元
     年产电机 320 万台、电      康平科技(越南)                                                                      2024年
3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48.72%
     动工具 6 万台项目              有限公司                                                                         5月19日
                                                   约 11,628 万)   约 11,628 万)   约5,665.42万)
     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
                                艾史比特(广东)                                                                      2024年
4    器和汽车配件电机                                    19,378.0       13,052.35          4,268.02       32.70%
                                  电机有限公司                                                                       12月19日
     1000 万台项目

                      合   计                          65,506.00        29,180.35         14,433.44      49.46%                 -

           注:“年产电机 320 万台、电动工具 6 万台项目”已在原定计划时间内正常结项,投资进度
           较低主要系部分厂房尾款因暂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支付时点而尚未支付。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情况及原因

                 “年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和汽车配件电机 1000 万台项目”已先后取得《不
           动产权证书》、《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续该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及完成其他审批手续(如有)
           后即开工建设。上述项目的实际开始实施时间要晚于计划时间,同时受行业发展
           状况和国际环境等宏观因素的综合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对其开展了可行性再论证,经初步论证,公司认为项目可行性仍存在,将继
           续实施该项目,项目具体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正在推进,届时公司将召开董
           事会审议。但基于谨慎性及合理性原则,公司决定将上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的日期由 2024 年 12 月 19 日延后至 2026 年 12 月 19 日。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进度及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
           总额、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等,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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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募集资金使
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
产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和汽车配件电机 1000 万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日期由 2024 年 12 月 19 日延后至 2026 年 12 月 19 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是公司经过审慎分析后做出的决定,
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
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事项无异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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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平科技(苏州)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郑士杰                   贾    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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