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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丰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其锁)2024-03-27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
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的监督、建议等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其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 8 月生,本科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现任鹏盛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服务合伙人,凯盛新能独立董事,拥有 20 年以上境内、外上市公司审
计服务经验,熟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会计准则。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   任职状态   应出席董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出席股东

  姓名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大会次数

                                 数(现场/     数                  自参加董

                                  通讯方                           事会会议

                                   式)


 陈其锁      现任        7          7           0          0         否          4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
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
会议上,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发表合理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
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认为这些议
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
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它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意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见类型

                              1.《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2023 年 5 月   第三届董事会   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的议案》
                                                                             同意
   22 日       第十四次会议   2.《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3 年 5 月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非独立董事
                                                                             同意
   30 日       第十五次会议   候选人的议案》

2023 年 7 月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同意
   21 日       第十六次会议

                              1.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2023 年 8 月   第三届董事会   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
                                                                             同意
   23 日       第十七次会议   2.《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3 年 10     第三届董事会
                              2.《关于开展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同意
 月 23 日      第十八次会议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议案》

2023 年 10   第三届董事会   1.《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月 23 日    第十九次会议   2.《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分别就公司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等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提出了专业方面的建议,
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专业委员会的职责。

    2、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
况,对公司的战略决策提出意见,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了研
究并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
进行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始终坚持
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
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报告期内,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其锁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