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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龙高科: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4-06-26  

证券代码:300912         证券简称:凯龙高科          公告编号:2024-045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共计 24 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2083%。

    2、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涉及人数为 8 人,回购价格为 5 元/股加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即金额合计 120 万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利息按实际情况
计算)。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115,222,000 股减少至 114,982,000 股。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3 年 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3 年 1 月 5 日至 2023 年 1 月 1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6)。

    (三)2023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3
年 1 月 20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
告编号:2023-011)。

    (四)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 年 9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七)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6),自公告日起 45 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的情形。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涉及激励对象人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 8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管理办法》
及公司《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
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24 万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24 万
股,共涉及 8 名激励对象。

    (二)本次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
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
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公司辞退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和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激励对象离职前需要向公司支付完毕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
人所得税。”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未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
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的事项,公司无需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因此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5 元/股加银
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数量为 24 万股,回购价格为 5 元/股加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即金额合计 120 万元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利息按实际情况
计算)。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
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4〕第 430009 号)。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第一类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事 宜 已 办 理 完 成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115,222,000 股 减 少 至
114,982,000 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
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类别                                      增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有限售条件
                   30,125,625.00       26.15    -240,000.00    29,885,625.00       25.99
     的股份
   无限售条件
                   85,096,375.00       73.85       0.00        85,096,375.00       74.01
     的股份
       总计        115,222,000.00     100.00% -240,000.00      114,982,000.00    100.00%

    注: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
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
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