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融科技: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2024-06-04
证券代码:300915 证券简称:海融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上海海融食
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海融科技 A
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
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以不超过人
民币 35 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
股计划。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累积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58,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95%(以 2024 年
5 月 31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90,000,000 股为依据计算),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32.8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6.1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6,189,962.26 元(不含交
易费用)。目前回购尚未完成。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股份数量为 813,770 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 90,000,000 股的 0.9042%,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情况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立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上海海融食品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1,727.1584 万元,以“份”作为单位,
每份份额为 1 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数为不超过 1,727.1584 万份,其中
预留 522.44 万份。持有人的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获取份额以员工实际参与情况
为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持有人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
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
工,参与人数不超过 18 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的资金总额为 11,490,432.40 元,实际认购的份额为
11,490,432.40 份,实际缴款人数 17 人,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
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4 年 6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所持有的 813,77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4 年 6 月 3 日非交易过户至“上海海融食品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90,000,000 股的 0.9042%,过户价格为 14.12 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受让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
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
月,每期解锁标的股票的比例分别为 40%、30%、30%。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不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
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
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均将回
避表决。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承诺不担任
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且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份额较低,无法对管理委员会和持有人会议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员工持股
计划未与上述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
到规定考核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
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
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公司业
绩增长,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
特此公告。
上海海融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