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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南山智尚: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主要承诺事项的公告2024-11-05  

证券代码:300918                  证券简称:南山智尚                公告编号:2024-090
债券代码:123191                  债券简称:智尚转债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相关主要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

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公司自披露本次发行的相关公告起,为顺利推进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各相关方所作出的主要承诺内容如下: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实
                                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

                                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
向特定对象发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控
行股票摊薄即   公司控股股东、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     正在履行中
期回报填补措     实际控制人
                                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3、切实履行公
施的承诺
                                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愿意依法承担对

                                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

                                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



                                              1
                                 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
                                 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
                                 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
向特定对象发
                                 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行股票摊薄即    公司董事、高级
                                 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    正在履行中
期回报填补措       管理人员
                                 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施的承诺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实
                                 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

                                 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
                                 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
                                 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

                                 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
                                 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
                                 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
                                 资者的补偿责任。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发行人承诺:未来项目建设三

                                 年内(2025、2026、2027 年)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及维护
                                 外部银行的授信合作关系需求、银行借款到期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                     计划从财务公司贷款,在财务公司授信额度内,在财

象发行 A 股股        公司        务公司贷款及票据业务占总的信贷比例预计逐步达到     正在履行中
  票的承诺                       50%。发行人在财务公司的授信额度主要根据其经营状
                                 况确定,预计未来三年将逐步增加,财务公司将严格

                                 执行监管法规,在制度范围内协助发行人实现前述贷
                                 款目标。

                                 1、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依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依法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依法开展业务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和要求。在后续运营过程中,财务公司将继
                                 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确保上市公司

                                 在财务公司的相关金融业务的安全性。
                                 2、鉴于上市公司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
                                 方面均独立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

                                 团”),南山集团将继续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并充
本次向特定对                     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经营自主权,由上市公司根据相关
象发行 A 股股                    监管规定和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自主决策与财务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                                                       正在履行中
  票的承诺                       之间的金融业务,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
                                 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内部程序。



                                               2
                                 3、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财
                                 务公司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南山集团将按照
                                 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采取增加财务公司的资本

                                 金等有效措施,确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
                                 4、在发生《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
                                 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2024 年 3 月修订)中第九条所述情形时,督促财务
                                 公司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督促财务公司及时归还上
                                 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切实保证上市公司在财务

                                 公司的资金安全。

                                 1、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关
                                 联交易的规定;2、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
关于规范和减
                                 等公允决策程序,及时详细进行信息披露;3、确保关
少关联交易的        公司                                                            正在履行中
                                 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批准程序的合规性,最大程度
    承诺
                                 的保护股东利益;4、尽量减少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按市场化原
                                 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

                                 本人承诺,本人及控制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

                                 将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
                                 的权利;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与
                                 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公司进行交易,亦不

关于规范和减                     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尽量减
               公司 5%以上股份
少关联交易的                     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     正在履行中
                   的股东
    承诺                         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

                                 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合
                                 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控
                                 股股东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

                                 权利;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公司进
                                 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尽量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
关于规范和减
                                 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
少关联交易的
                公司控股股东     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     正在履行中
    承诺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



                                               3
                                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公司在业务
                                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实际
                                控制人地位及控制性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

                                权利;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公司进
关于规范和减                    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
少关联交易的   公司实际控制人   行为;尽量减少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     正在履行中

    承诺                        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
                                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1、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
                                其他企业或非企业单位(以下称“附属单位”)目前

                                不存在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含发行人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以下同)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公司在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采取
                                有效措施,保证本公司及附属单位不会在中国境内或
关于避免同业
                公司控股股东    境外,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
竞争的承诺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凡本公司及附属单位     正在履行中
                                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生
                                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公司会安排将上述商业机

                                会让予发行人。
                                3、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
                                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1、本单位及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

                                其他企业或非企业单位(以下称“附属单位”)目前
                                不存在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含发行人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以下同)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单位在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单位将采
                                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单位及附属单位不会在中国境内
                                或境外,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构

                                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凡本单位及附属单
关于避免同业
                                位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会与发行人
竞争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                                                      正在履行中
                                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本单位会安排将上述商业

                                机会让予发行人。
                                3、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单位作为发行人实
                                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方未出现违反上述相关承诺的情形,未来公司

将持续督促各承诺方在承诺期内履行上述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