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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阳科技: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扩产项目部分终止的公告2024-11-05  

证券代码:300920            证券简称:润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 扩产项目部分
                             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涉及部分终止的募投项目概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扩产项目”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根据现阶段实际
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
扩产项目”实施地点为湖州长兴县部分予以终止。
    本次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扩产项目”部分终止,不
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阳科技”)于
2024年11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扩产项目部分终止的议
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4 号),润阳科技获准
公开发行 2,5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原有股东公开发售
股票。本次发行价格为 26.9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7,325.00 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1,201.98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1043 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
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根据《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年增产 1,600 万平方米 IXPE 自动化技改项目                4,768.93              4,768.93

  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 扩产项目                      36,723.16             36,723.1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565.94              5,565.94

  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8,431.19              8,431.19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8,000.00              8,000.00

                       合计                               63,489.22             63,489.22


       由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1,201.98 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资金
  额相应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金金额
  年增产 1,600 万平方米 IXPE 自动化技改项目                4,768.93              4,768.93

  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 扩产项目                      36,723.16             36,723.1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565.94              5,565.94

  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8,431.19              8,431.19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8,000.00              5,712.76

                       合计                               63,489.22             61,201.98



       截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     已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完成进度
                                    额        资金金额           金金额
年增产 1,600 万平方米 IXPE 自
                                 4,768.93      4,768.93         2,239.80         已结项
动化技改项目
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 扩
                                 36,723.16    36,723.16         19,222.62        52.34%
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565.94      5,565.94         4,982.43         89.52%

智能仓储中心建设项目             8,431.19      8,431.19         4,570.00         54.20%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8,000.00      5,712.76     5,712.76        100%

           合计              63,489.22    61,201.98     36,727.62      60.01%

       三、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 扩产项目募投项目拟部分终止的具体情况
       (一)拟部分终止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部分终止的募投项目为“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 扩产项目”。该
  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36,723.16 万元,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 36,723.16 万元,包括土
  地出让金 2,879.66 万元,工程项目支出 20,779.20 万元,设备投资 8,914.00 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 4,150.30 万元。《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项目计划建设期为 18 个月,项目实施地
  点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厂房,引进新装备,购置包括
  自动上料系统、密炼造粒一体机、IXPE 垂直发泡定型器(高速)等新设备,采
  用新技术,建设新生产线,进一步优化工艺流程,提升自动化水平,实现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的 IXPE 扩产计划。
       2023 年下半年,公司下游客户 PVC 地板生产制造企业陆续在泰国投资建厂,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配套完成产能布局,满足客户供货节点和快速响应客户
  的配套要求,决定在泰国建立生产基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
  主体、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 扩产项目”增加实施主体为公司已在泰国设立的全资孙公司“泰
  阳新材料科技(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阳新材料”),增加实施地点
  为泰国春武里府是拉差县,预计使用募集资金 2,078.67 万美元(约合人民币
  14,945.63 万元),项目预计正常投产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本项目实施地点分
  拆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和泰国春武里府是拉差县两部分。
       截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本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9,222.62 万元,其中:
  (1)实施主体为润阳科技,实施地点为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的部分,计划使用
  募集资金 21,777.53 万元人民币,已使用募集资金 15,696.16 万元人民币,后续待
  支付 2,014.57 万元人民币,结余募集资金为 5,732.94 万元人民币(其中含利息收
  入、理财收益等 1,666.14 万元人民币,具体金额以结转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
  准);(2)实施主体为泰阳新材料,实施地点为泰国春武里府的部分,计划使
  用募集资金 14,945.63 万元人民币,已使用募集资金 3,526.46 万元人民币。
       截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本次拟部分终止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结余募集资
                                                                                        扣除手续        金金额
                                                             累计已投
                                         拟投入募集资金                   待支付金      费的利息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入募集资                                 ⑤=①-②-     项目状态
                                             金额①                         额③        收入及理
                                                               金②
                                                                                        财收益④
                                                                                                      ③+④
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 扩产项目-湖州市       21,777.53         21,777.53       15,696.16     2,014.57       1,666.14       5,732.94   拟终止
长兴县
                注: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其中,本次拟部分终止的募投项目已投入的 15,696.16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土地购置费           建筑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用         其他建设费用

            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
                                          2,879.66            10,569.05               2,162.52            84.93
            扩产项目-湖州长兴县

                       (二)“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 扩产项目”拟部分终止的原因
                       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是 PVC 地板生产企业,产品主要销往北美等地区。在
                项目建设期间,中美贸易环境以及贸易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下游客户的主
                要产品 PVC 系列地板被列入美国加征关税名单,为了避免加征关税等因素带来
                的不利影响,公司下游客户自 2019 年后陆续在东南亚投资建设产能。因下游新
                增产能集中于境外,公司新增了泰阳新材料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同时,考虑
                到现有产能已能满足国内下游客户的需求,本次拟终止“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 扩产项目”在湖州长兴县实施的部分。
                       “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 扩产项目”现已在湖州市长兴县实施地点建成
                53,285.31 平方米标准厂房,为避免已建成厂房和已购置的设备空置,避免形成
                空置损失,在将该项目终止后,公司拟根据实际需要,将厂房以自用、出租等方
                式用于新的项目,已购置的设备将用于自有产线生产。
                  (三)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后,结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募集资金的管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后续公司将持续积极
                寻求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较强盈利能力和增强公司核心
                竞争力的项目,公司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再确定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并及时
                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后及时披露。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业务发展规划,基于公司现有的资源条件、
实际生产经营需求,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等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市场和公司的
实际情况,符合募集资金投资的审慎性和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资产使用效率和公司整体未来发展。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募投项目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扩产项目部分终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本次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扩产项目部分终止,因市场环境
发生变化继续实施募投项目不具备经济性,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0,000万平方米
IXPE扩产项目部分终止的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募投项目年产10,000万平方米IXPE扩产项目部分终止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 扩产项
目部分终止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内容
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 扩产项目部分终止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 扩产项目部分终止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本次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
扩产项目部分终止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年
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 扩产项目部分终止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润阳科技拟部分终止“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
扩产项目”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该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润阳科技本次部分终止募投项目,是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润阳科技募投项目年产 10,000 万平方米 IXPE 扩产项目部
分终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
会议决议》;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