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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法本信息: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1-29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鉴于公司于同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
四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
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以现场直接送达结合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严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实际
参加表决的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同意豁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期限,
并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严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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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编号:2024-021)。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
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严华先生(召集人)、吴超先生、李晖先生、刘志坚先生、
米旭明先生
    2、提名委员会:米旭明先生(召集人)、严华先生、黄幼平女士
    3、审计委员会:胡振超先生(召集人)、米旭明先生、刘志坚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幼平女士(召集人)、胡振超先生、刘志坚先生
    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1)。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
任严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1)。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
任吴超先生、李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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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1)。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
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1)。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
任吴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1)。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波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
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1)。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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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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